關于確定2014年度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貴州省內合格標準的通知
黔人社廳通[2015]10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社局,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仁懷市、威寧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和經濟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47號)、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確定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貴州省內合格標準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206號)精神,現將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內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貴州省內合格標準為:初級、中級各科目成績均不低于70分。
2、按國家經濟專業考試要求參加考試,達到省內合格標準的,取得相應專業和級別貴州省內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省內任職資格在我省范圍內有效,可參加省內相關專業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在晉升國家統一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需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各地接通知后,需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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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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