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3日10:00-3月20日17:00。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后資格復核。
關于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
5月20日 | 9:00-12:00 | 客觀題 | ||
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客觀題 | ||
5月21日 | 9:00-12:00 | 客觀題 | ||
14:00-17:00 | 主觀題 |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執行。
(一)考全科(四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附件1)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附件1)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附件1)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附件1)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2科)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3日10:00-3月20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發改價格〔2007〕1925號文規定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2)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在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考生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系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后,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3.電子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后,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由于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后,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復核。領取證書時,再一并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復核材料復印件,并交由相關部門存于個人檔案。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按照國家關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設備。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6.考試用書征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省直、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系方式詳見附件5。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6)。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7),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各市證書發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省直證書發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附件:1.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環境工程 | |
環境監測 | |
環境科學 | 環境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生態學 | 生態學 |
化學 | 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學 |
生物化學 | |
生物科學與技術 |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 |
大氣科學 | 氣象學 |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 |
大氣科學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學工程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環境保護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規劃與利用 |
其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可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 |
注:本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采用的專業名稱。
2. 考生報考承諾書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該項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逾期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及擾亂考場秩序等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接受處理決定;
5.本人已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3. 工作簡歷表
起止年月 | 單位名稱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
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4. 考試報名表
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考生類型: 檔案號: 報名地市: 報名時間: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審核工具處理 后的照片 | |||||
政治面貌 | 國籍地區 | 出生日期 |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碼 | |||||||
學歷 | 學位 | 畢業日期 | ||||||
所學專業 | ||||||||
畢業學校 | ||||||||
報考級別 | 報考專業 | 收費合計 | ||||||
專業年限 | 工作年限 | 專業職稱 | ||||||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日期 | 專業技術職務 | |||||||
工作單位 | 單位性質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報 考 科 目 | ||||||||
我承諾,以上報考信息真實正確,符合報考條件,自覺履行本網站的辦理協議,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 報名序號條形碼 | |||||||
單位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 審核部門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
5. 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
考區 | 考試機構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省直 |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 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 | 020-37605711 |
廣州市 |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 | 020-83543605 |
深圳市 | 深圳市考試院 |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1樓(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 0755-88100099 |
珠海市 |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 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158號一樓 | 0756-2288109 |
汕頭市 | 汕頭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汕頭市金湖路146號金湖大廈3樓 | 0754-88329783 |
韶關市 |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韶關市湞江區湞江中路9號韶關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一樓大廳 | 0751-8607083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源市源城區河源大道北177號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 0752-2872708 |
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汕尾市城區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樓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東莞市 |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東莞市南城區西湖路99號廣東科技學院北門內22號樓二樓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服務辦 | 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B區70、71號窗 | 0760-89817153、89817082 |
江門市 |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 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佛山市禪城區惠景城綠景一路 26號二、三樓 | 0757-83874123 |
陽江市 | 陽江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 陽江市二環路208號七樓 | 0662-3165253 |
湛江市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湛江市赤坎區南橋南路46號辦公樓三樓 | 0759-3119313 |
茂名市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號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樓 | 0668-3916623 |
肇慶市 |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 肇慶市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 | 0758-2271231 |
清遠市 | 清遠市人事考試院 | 清遠市北江二路勞動大廈402室 | 0763-3366674 |
潮州市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 0768-2130159 |
揭陽市 | 揭陽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 揭陽市區建陽路中段原社會保障大樓三樓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 云浮市云城區高峰街道大降坪100號 | 0766-8818280 |
6.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7. 代辦委托書
職稱名稱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代辦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委 托 代 辦 資 格 審 核 理 由 | 本人參加 考試已通過,因 ,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復核。現委托代辦人 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承諾在1月內( 年 月 日前)由本人攜帶有關證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場復審確認。特此承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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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師準題庫 "中大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