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山東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24日9∶00-9月2日16∶00,繳費時間為8月24日9∶00-9月8日16∶00,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9月6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4∶30,考試時間為11月5日。
關于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6〕40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專業設置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經濟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如下:
級別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科目 | |
初、中級 | 11月5日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 |
三、經濟師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四、經濟師報名條件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應試人員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考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五、經濟師報名安排及考區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8月24日9∶00-9月2日16∶00;
繳費時間:8月24日9∶00-9月8日16∶00。
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為便于應試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核開始時間,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6年9月6日16∶00(各市資格審核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現場資格審核手續。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市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應試人員誤填誤報。應試人員可登陸所在市人事機構網站查詢資格審核具體事宜。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顯示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復印件備查。
(三)報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
(四)網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4∶30。
各市務必將審核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六)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17市設置考區。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4.初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3.中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七、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文件規定,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61元。
八、考試用書征訂方式
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1)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 //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2)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九、加強資格審核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備查,將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今年,部人事考試中心將繼續對應試人員試卷進行雷同檢測。各市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認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關工作。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及有關規定,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行為。
各市要加強領導,嚴格按照省里統一部署,加大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政策規定的宣傳執行力度,務必使應試人員、考務工作人員熟知相關規定,嚴肅考風考紀,規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切實做好考試的組織實施,確保考試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附件: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工作內容 | 工作時間 | 方式及途徑 |
報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審核點信息匯總表 | 8月17日前 | 協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資源表 | 10月12日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協同辦公平臺 |
報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試卷領取及值班信息表 | 11月1日 | 協同辦公平臺 |
從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 11月3日 | 專人專車 |
考試實施 | 11月5日 | |
將答題卡、座次表送至指定地點 | 11月7日 | 專人專車 |
報送2016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情況表 | 11月11日 | 傳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
注:所涉及表格請各市自行從考務通FTP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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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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