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現已公布,請參加2015年廣東安全工程師考試的考生及時做好報名工作,以免錯過報名時間。
2015年廣東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時間:2015年9月5、6日
報名時間:4月13日至4月30日
繳費時間定于4月13日至4月30日,
報名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
準考證打印時間定于8月28日至9月3日。
關于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號),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9月5日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客觀題 |
14:00-16: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客觀題 | |
9月6日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客觀題 |
14:00-16: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主客觀題混合 |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13號)和《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87號)執行;報考對象為生產經營單位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和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和“免二科”2個類別。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4)、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見附件5)。
(一)參加全科報考條件(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 2002年9月3日前 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按照原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87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規定,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網上報名地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13日9:00-4月30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5〕74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報名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請考生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并填寫《考生報名承諾書》(見附件1),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
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屬地市。
2.上傳照片。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考試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打印《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按照國家規定,未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8月28日 9:00-9月3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2.考生考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成績計劃在2015年11月7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2.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全省實行考后資格審核。考生在網上報名前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報名信息。成績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現場提交報考資料(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由于報名統一使用國家網上報名平臺,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沒有考生的聯系電話,將不再進行短信提醒,請考生考后留意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網站公布的交表通知。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考生報名資料并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預審的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在規定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7),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www.gdkszx.com.cn網站)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有關提交資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6。
八、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的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各市考生證書發放事宜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九、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5.2015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的要求執行,對于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可參見《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附件8)。
附件:
1.考生報名承諾書
2.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3. 工作簡歷表
4.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
5. 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
6. 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
7. 代辦委托書
8. 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5年廣東安全工程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廣東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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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2015年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安全工程師課程試聽 安全工程師報考指南
(責任編輯: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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