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及現場審核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及福建省會計考辦有關通知精神,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10—12日舉行。現就2016年度福州市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級別
2016年9月舉行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中級資格、高級資格二個級別。中級資格考試將實行無紙化考試的方式(年齡超過50周歲的考生可在報名審核時向審核機構提交書面的使用答題卡作答申請,考試可在答題卡作答,未提交申請的將統一實行機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仍采用開卷紙筆方式。
二、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三、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2016年9月10—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考試時間及科目考試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09:00—11:30
財務管理第一批次無紙化
14:00—16:30
經濟法
9月11日
(星期日)0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14:00—16:30
財務管理
第二批次無紙化
9月12日
(星期一)09:00—11:30
經濟法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日期為9月11日,考試時間為9:00-12:30。
四、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⑷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⑴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⑵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⑶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⑷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⑸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從事會計工作年限,一般以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的“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為準;全日制院校的畢業生以“畢業后實際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為準(一般從考生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算起,全日制在校生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其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應扣除其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一)“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高級資格
申請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2)符合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財會【2004】30號)規定的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2016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絡繳費的方式進行。
五、報名日期
考生應在2016年3月1日至28日(全天24小時)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http://kzp.mof.gov.cn )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于規定時間到報考人員所在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現場報名點進行審核。
六、審核時間、地點
報考人員按照屬地原則,福州市屬單位及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屬單位的考生請選擇“市直報名點”,其他各縣(市)區的考生請選擇相應報名點,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審核,審核確認后才能上網進行繳費,繳費時間截止至2016年3月29日,超過時間未繳費,報名無效。
詳情如下:
2016年福州市直、各縣(市)區中級會計資格
現場審核時間和地點
報名點審核地點聯系電話審核時間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福州市直福州市財政局干部教育中心辦公樓一層(福州市工業路414號)83700910
3月23-29日
閩清縣閩清縣財政局會管科(閩清縣梅城鎮世紀大廈十層)223762073月23-29日
長樂市長樂市財政局五層監督檢查與會計管理科282089293月23-29日
永泰縣永泰縣財政局三樓會管科248529483月23-29日
羅源縣羅源縣財政局一樓會管科268307373月23-29日
福清市福清市財政局二樓(培訓中心)85258882、852612783月23-29日
閩侯縣閩侯縣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46號窗口220607383月23-29日
連江縣連江縣財政局三層會管科261611383月23-29日
馬尾區馬尾區財政局219室(福州市馬尾區君竹路30號)836872263月23-29日
福州市區的省直單位、中央駐閩單位、駐閩部隊的考生選擇“省直報名點”,并在規定時間到省直審核點審核,具體請查詢“福建會計信息網”。
特別提醒:報考高級資格的福州地區考生,請直接選擇“省直報名點”報名,并于3月25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省直審核點(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冶山路43號省財政廳舊樓一層)審核。審核所需資料(1、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確認的報名表;2、本人的會計師(或審計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1份復印件;3、截止2015年度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明;4、屬破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相應破格證明材料)。
七、教材征訂
2016年會計資格考試大綱,使用全國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大綱及教材全部實行網絡配送征訂,考生可在3月5日—30日,登錄福建省會計考試教材征訂配送網( http://ps.kjjxju.com )進行征訂。
八、現場審核所需資料
(一)福州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包括平潭縣和外地證書);
(二)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確認的報名信息表1份;
(三)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四)與報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張;
(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至2015年度;
(六)行政事業單位的考生應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社會團體單位的考生應提交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單位的考生應提交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不包含個體工商戶企業單位) 。
九、其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屬地原則,即工作單位與持證機關屬地應相一致,若不一致要及早辦理調轉,未辦理調轉的不能報考;
(特別提醒:若持證機關是福州地區的,工作單位是省屬單位的考生,應選擇“省直報名點”報名。)
2、個體工商戶單位屬非獨立法人單位,不能參加報考;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審核,審核確認后才能自行進行網絡繳費,繳費時間截止至2016年3月29日,繳費成功后才算報名完成(超過時間未繳費,報名無效)。
4、若需要報名費發票的,請攜帶網絡繳費的確認單及現場審核報名確認單,于2016年6月1日—30日到福州市會計學會領取,逾期不予辦理。 福州市會計學會辦公地址:臺江區江濱西大道357號(福州財政金融職業中專學校 校門口培訓部),聯系電話:87116669。
其他相關考試信息請查詢“福州會計信息網”:www.fuzhou-kj.com通知。
十、準考證打印及成績公布時間
準考證打印及考試成績公布時間請關注“福建會計信息網”上的有關通知或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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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