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經濟師考試將于11月2日舉行。2013年山東泰安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5日—7月16日;繳費時間為7月21日前;準考證打印時間是10月28日-11月2日。 | |||
關于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泰各單位 :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3〕4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級別專業設置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2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 0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方式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陸泰安人事考試網(taks.ta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考生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書面證明1份。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5日9:00至2013年7月16日16:00。
現場審核確認時間:2013年7月15日9:00至2013年7月18日16:00。
現場審核確認地址:市直單位考生請到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確認,地址: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209室(泰安市東岳大街143-6號)。聯系電話:8298459。
縣市區考生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7月18日。具體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行安排。
網上繳費時間:請考生于7月21日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報名信息視為無效。
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8日9∶00-11月2日16∶00在泰安人事考試信息網(taks.tars.gov.cn)打印準考證。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考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四、考試費用
根據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44元。
五、考試用書征訂
報名工作與考試用書征訂工作同時進行。2013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4個品種;《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在原有三重防偽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光盤安裝序列碼驗證措施。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經濟師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六、考試培訓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經濟師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經濟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已確定北京、鄭州地區經濟師面授方案,點擊查看。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七、特別聲明
1、對以往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給予“ 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3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又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2、過期身份證視為無效,影響考試責任自負。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即一代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應盡快辦理,以免影響報名和正常參加考試。
3、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類別、級別、語種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以及在考試時錯誤填涂試卷代碼而導致考試成績出現問題的,后果自負。
4、考生要于考前一周(2013年10月28日9∶00-11月2日16∶00)在泰安人事考試信息網(taks.tars.gov.cn)打印準考證,屆時不下載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附件: 1、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代碼表
附件: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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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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