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期貨資格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1.期貨交易所允許期貨公司開倉透支交易的,對透支交易造成的損失,由期貨交易所承擔主要賠償責任,賠償額()。
A.不超過損失的50%
B.不超過損失的90%
C.不超過損失的80%
D.不超過損失的60%
22.期貨公司允許客戶開倉透支交易的,對透支交易造成的損失,由期貨公司承擔主要賠償責任,賠償額()。
A.不超過損失的50%
B.不超過損失的90%
C.不超過損失的80%
D.不超過損失的60%
23.交割倉庫不能在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標準倉單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貨合約要求的貨物,造成標準倉單持有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責任。
A.交割倉庫
B.合約的買方
C.期貨公司
D.合約的賣方
24.人民法院審理()糾紛案件,應當根據各方當事人是否有過錯,以及過錯的性質、大小,過錯和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確定過錯方承擔的民事責任。
A.期貨侵權糾紛和無效的期貨交易合同
B.期貨侵權糾紛
C.無效的期貨交易合同
D.期貨交易合同
25.期貨公司沒有代客戶履行申請交割義務的,應當承擔()責任。
A.違約
B.賠償
C.刑事
D.民事
26.期貨公司授權非本公司人員以本公司的名義從事期貨交易行為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A.期貨公司
B.期貨交易所
C.期貨業協會
D.該人員本身
27.非期貨公司人員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交易行為,具備合同法第四十九條所規定的表見代理條件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A.期貨公司
B.期貨交易所
C.期貨業協會
D.該人員本身
28.公民、法人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的委托,作為居間人為其提供訂約時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的中介服務的,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應當獨立承擔基于居間經紀關系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A.期貨公司
B.居間人
C.期貨業協會
D.客戶
29.不以真實身份從事期貨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交易行為符合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交易結果由()承擔。
A.期貨公司
B.期貨交易所
C.期貨業協會
D.從事期貨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
30.下列除了()項,應當認定期貨經紀合同無效。
A.沒有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主體資格而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
B.不具備從事期貨交易主體資格的客戶從事期貨交易的
C.期貨公司設立的取得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的分公司簽訂的期貨 經紀合同
D.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報名時間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