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設備監理師課程 全面的了解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設備監理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工程建設項目也日益向大型化、復雜化、技術水平先進的方向發展。物資設備的采購已從原來只限于國內市場的范圍,轉向面對國際大市場。采購方在國內和國際市場范圍內,力求以較低的價格獲得質量優良、技術先進的物資設備。由于國際采購的特殊性,因此國際采購合同比國內采購合同要相對復雜得多。國際采購合同除應包括國內采購合同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外,還將涉及有關價格、國際運輸、保險、關稅等問題,以及支付方式中的匯率、支付手段等內容。
由于國際采購貨物的買賣都是按照貨物的價格條件成交,而在國際貿易中,貨物的價格不同于國內采購時其價格僅反映貨物的生產成本和供貨商計取的利潤,它還涉及到貨物交接過程中的各種費用由哪一方承擔,并反映了雙方權利義務的劃分。采購方就某一產品詢價時,對方可能報出幾種價格,并非此產品的出廠價在浮動,而是說明不同價格中除了出廠價之外,在貨物交接過程中還會發生許多其他費用。
按照國際慣例,不同的計價合同類型,反映著采購方和供貨方之間在貨物交接過程中不同的權利和責任。雖然國際貿易中采用的合同種類較多,但按照慣例最常采用的有以下三種類型:
1、 到岸價(CIF價)合同
這種計價方式是國際上采用最多的合同類型,也可稱之為成本、保險加運費合同。按照國際商會《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合同雙方的責任應分別為:
1)供貨方責任
(1) 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提供符合采購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相等的電訊單證,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標準的任何其他憑證。
(2) 許可證、批準證件及海關手續。自行承擔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辦理貨物出口所必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3) 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按照通常條件自行負擔費用訂立運輸合同,根據合同約定自行負擔費用取得貨物保險,使采購方或任何其他對貨物擁有保險權益的人直接向保險人索賠,并向采購方提供保險單或其他形式的保險憑證。
(4) 交貨。在規定的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付至船上。 中大網校論壇
(5) 風險轉移。除采購方第4)項責任外,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貨物在裝運港已越過船舷時為止。 來源:raboqa.com
(6) 費用劃分。支付運費、保險費以及出口所需的一切關稅、捐稅和官方收取的費用。
(7) 通知采購方。給予采購方貨物已裝船的充分通知,以及為使采購方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能夠提取貨物所需要的其他任何通知。 中大網校-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raboqa.com)
(8) 交貨憑證。除非另有約定,應自行負擔費用,毫不遲延地向采購方提供約定目的港通常所需的運輸單證。
(9) 核查、包裝、標記。支付根據供貨方責任第4)項交貨目的所需的貨物核查費用。自行負擔費用提供為安排貨物運輸所要求的包裝。 來源:raboqa.com
(10) 其他義務。
2)采購方責任
(1) 支付價款。支付采購合同規定的價款。
(2) 許可證、批準證件及海關手續。采購方自行承擔風險及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準證件,并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必要時須經由另一國家過境運輸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3) 受領貨物。在指定的目的港從承運人那里收領貨物。
(4) 風險轉移。自貨物在裝運港已越過船舷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5) 費用劃分。支付進口稅、捐稅及其他各項清關手續費。
(6) 通知供貨方。在采購方有權確定裝運貨物的時間和/或目的港時,給予供貨方充分的通知。
(7) 憑證。根據供貨方第8)項責任,接受符合合同規定的運輸單證。
(8) 貨物檢驗。除非另有規定,支付裝運前貨物的檢驗費用,出口國有關當局的強制檢驗除外。
(9) 其他義務。
從以上責任分擔可以看出,CIF價合同規定,除了在供貨方所在國進行的發運前貨物檢驗費用由采購方承擔外,運抵目的港前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均由供貨方承擔。也即他應將這些開支計入到貨物價格之內。這些費用包括:貨物包裝費、出口關稅、制單費、租船費、裝船費、海運費、運輸保險費,以及到達目的港卸船前可能發生的各種費用。而采購方則負責卸船及以后所發生的各種費用開支,包括卸船費、港口倉儲費、進口關稅、進口檢驗費、國內運輸費等。另外,CIF價采用的是驗單付款方式,即供貨方是按貨單交貨、憑單索付的原則向對方交付合同規定的一切有效單證,采購方審查無誤后即應通過銀行撥付,而不是驗貨后再付款。這里可能有某種風險,即供貨方已向船主交了貨,向保險公司辦理了投保手續,并將合同規定的一切單據交付給銀行即可拿到貨款。盡管采購方尚未見到貨物,只要提貨單和一切單據內容符合合同規定,采購方銀行即應向對方銀行撥付此筆款項。如果到貨后發現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情況時,只要發運單與合同要求相符,供貨方不負責任,由采購方會同有關方面查找受損原因后,向海運公司或保險公司索賠。
2、離岸價(FOB價)合同
離岸價合同與到岸價(CIF價)合同的主要區別表現在費用承擔責任的劃分上。離岸價合同由采購方負責租船定倉,辦理好有關手續后,將裝船時間、船名、泊位通知供貨方。供貨方負責包裝、供貨方所在國的內陸運輸、辦理出口有關手續、裝船時貨物吊運過船舷前發生的有關費用等。采購方負責租船、裝船后的平倉、辦理海運保險,以及貨物運達目的港后的所有費用開支。風險責任的轉移也以貨物吊運至船上越過船舷空間的時間作為風險轉移的時間界限。
3、成本加運費價(C&F價)合同
成本加運費價合同與到岸價(CIF價)合同的主要差異,僅為辦理海運保險的責任和費用的承擔不同。由到岸價合同雙方責任的劃分可以看到,盡管合同規定由供貨方負責辦理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但這只是屬于為采購方代辦性質,因為合同規定供貨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時間僅限于貨物在啟運港吊運過船舷空間時為止。也就是說,雖然由供貨方負責辦理海運保險并承擔該項費用支出,但在海運過程中出現貨物損壞或滅失時,他不負有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責任,仍由采購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供貨方只承擔采購方向保險公司索賠時的協助義務。由于這一原因,從到岸價合同演變出成本加運費價合同,即其他責任和費用都與到岸價規定相同,只是將辦理海運保險一項工作轉由采購方負責辦理并承擔其費用支出。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