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相關知識點,本文將針對設備監理師考試《設備監理合同管理》知識點進行詳細的講解,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并在此預祝您考試順利!
評標
16、《招標投標法》對評標委員會有哪些規定?(P58 招法37 )
〈1〉應由招標人組建
〈2〉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專家(8年相關經歷、高工)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其余是招標人代表)
〈3〉專家應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4〉評標專家與投標人無利害關系[也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財物、好處(P58 招法44)]
〈5〉成員名單應保密[參與評標的成員不得透露評標情況(P58 招法44)]
17、對評標過程有哪些規定?(P58~59)
(1)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獨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招法38)。初評(響應性,有效性);詳評(按評標標準和方法評審比較)
(2)可以要求投標人澄清或說明(招法39)
(3)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審和比較(招法40)
方法:
①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也稱評標價法)(見P59)
②綜合評估法(也稱非最低價中標法)
(4)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出書面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
人(招法40)
(5)確定中標人(由招標人在推薦候選人中確定或直接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招法40)
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候選中標人)就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招法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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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