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考生全面的學習2014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小編特意為大家準備了2014設備監理師考試《合同管理》相關重點,希望對您的考試有所幫助!
合同變更程序:依法起訴或申請仲裁的方式變更;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約定不明確的,可以推斷未變更。
合同轉讓分為:
1)權利轉讓
2)義務轉移
3)權利和義務的一并轉讓。
三種債權不得轉讓:
① 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
② 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
③ 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
債權債務的概括轉讓:
1)合同轉讓.—一方當事人轉讓債權債務,應經另一方當事人同意。
2) 因企業的合并而發生的債權債務移轉。 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生效。
合同終止的原因有: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消;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5)債權人免除債務;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混同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原因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預期違約)③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一般違約)
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根本違約)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①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②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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