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考生全面的學習2014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小編特意為大家準備了2014設備監理師考試《合同管理》相關重點,希望對您的考試有所幫助!
2.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不按照合同約定接收貨物 合同簽訂以后或履行過程中,采購方要求中途退貨,應向供貨方支付按退貨部分貨款總額計算的違約金。對于實行供貨方送貨代運的設備,采購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要承擔由此造成的設備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2)逾期付款 采購方逾期付款,應依合同規定計算方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貨物交接地點錯誤的責任 不論是由于采購方在合同內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還是未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及時將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通知對方,導致供貨方送貨或代運過程中不能順利交接設備,所產生的后果均由采購方承擔。
(4)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設備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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