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相關知識點,本文將針對設備監理師考試《設備監理合同管理》知識點進行詳細的講解,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并在此預祝您考試順利!
23.義務轉讓(轉移)的二種情形和條件(P40)
(1).全部轉讓——原債務人退出合同關條由第三人取代;
(2).部分轉讓——原債務人與第三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第三人成為新債務人)
l 義務轉讓的條件:
(1).轉讓的義務是有效存在的,并具有可轉讓性;
(2).讓與人和受讓人有協議;
(1)經債權人同意;
(2)按規定要求辦理批準、登記手續.
24.義務轉讓與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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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