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要完全消除物質系統的潛在危險是不可能的,而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因素又非常之多。并且不安全狀態與不安全行為往往又是相互關聯的,很多不安全狀態(機器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可以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而人的不安全行為又會引起或擴大不安全狀態。此外,任何事故發生都是一個動態過程,即人與物的狀態都是隨時間而變化的,事故的形成和發展是時間的函數。所以,加強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狀態與不安全行為減少,反之,則會使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時甚至會成為發生事故 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產法》對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有關的設備、設施,應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有關的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行業標準的要求,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專業生產廠家生產并取得安全許可證才能投入使用;應按有關規定加強對設備、設施的維護與檢測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采集者退散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有關安全設備設計、制造的安全要求,國家或行業部門已頒發了有關的安全標準,設計、制造單位必須執行。
2. 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根據這條規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維護、保養、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安全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設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生產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斷下降對這些設備就應進行報廢處理以避免因設備不安全而引發事故。《安全生產法》從法律上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加以確認,有利于該制度的有效實施。設備報廢或淘汰后,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已報廢、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3. 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許可證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特種設備是指危險性較大、易發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對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類設備,如鍋爐、壓力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架空索道等。對特種設備,國家制定專門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使用證制度,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單位、生產廠家具有設計或生產特種設備的許可證。對特種設備,國家通常采用定點生產由具備生產能力的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發給生產許可證,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生產特種設備。
(2)檢測、檢驗機構肯有專業資質證。特設備的檢測、檢驗通常要專門的檢測設備,測定要求高,測定過程規范。為了保證檢測檢驗質量,防止因檢測精度不夠或檢測錯誤而導致特種設備使用中發生事故 ,必須由具備檢測技術力量,并經認證取得專業資質證的機構進行。其他沒有取得專業資質認證的單位,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工作。
(3)安全使用證。首先,特種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特種設備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裝,有的要求安裝圖(如鍋爐房)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才能進行安裝;其次,安裝完工后必須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調試通過后才能試運行;最后,要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申報,并申請安全使用證,取得安全使用證后才能正式投入運營。
操作者要求
一、 操作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持有本設備的《設備操作證》方可操作本設備。
二、工作前認真作到:
1、仔細閱讀交接班記錄,了解上一班設備情況。
2、沿設備全長檢查,處理:
(1)檢查設備上及設備兩側如有妨礙設備運行的障礙物,須清除之。
(2)檢查走輪、導向輪、支承滾子、鏈節等須齊全,不得有嚴重磨損、掉軌、卡死現象。
(3)檢查軌道、鏈節、鏈板、護板、刮板、料斗、皮代等須齊全,不得有妨礙正常運行的變形、剝落及松脫現象。
(4)檢查傳動裝置,拉緊裝置應堅固牢靠。傳動三角帶或無級變速須齊全,松緊度符合要求。
(5)檢查安全防護裝置須齊全完好,事故開關必須合閘,電氣接地良好。
(6)檢查減速器及其他儲油部位的油量須充足,按設備潤滑圖表規定加油。
3、停機一個班以上的設備須"點動"作空運轉試車,確認設備運轉正常后,方可工作運行。
三、工作中認真作到:
1、操作者不得擅離工作崗位,要精心操作,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凡納入聯動的設備其開車停車須按照工藝流程的開車、停車順序進行。開車或停車前須先鳴警鈴或與上、下工序取得聯系。
3、先啟動設備后下料,嚴禁在設備停止時下料。運送的工件、鑄件、材料應符合工藝規定,不準超重、超寬運載。
4、設備運行速度須符合工藝規定,不準擅自提高設備運行速度。
5、非必要時不準使用事故開關急停設備;必須急停時要及時與上、下工序聯系。
6、保險肖切斷后必須查明原因才準更換新肖。新的保險肖必須是標準的,嚴禁隨便以螺栓,鐵棒代替。
7、密切注意設備運行情況,發現有潤滑不良、另件松動,跑偏、爬行、減速、卡死、震動、輪子不轉或脫落、掉軌、鎖板丟失、護板卡壞、卡持器卡爪不靈、鏈環堆積、噪音、電氣失靈或混亂等異常現象須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工作。
8、設備發生事故后,須停機切斷電源,保持事故現場,報告有關部門分析處理。
四、 工作后認真作到:
1、停止設備運行,切斷電源。
2、清掃設備及清理工作現場。
3、認真將班中發現的設備問題填到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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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