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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指對發明創造成果享有的專有權利。
發明創造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不授予專利權的智力成果:
①科學發現;②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③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④動物和植物品種(但該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⑤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⑥對平面印刷圖案色彩或者組合作出的主要起標示作用的設計。
專利權的期限: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為10年。
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①權利用盡原則②在專利申請日前在先使用原則
③臨時過境原則
④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⑤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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