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相關知識點,本文將針對設備監理師考試《設備監理合同管理》知識點進行詳細的講解,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并在此預祝您考試順利!
中標
18、《招標投標法》對確定中標人后,對招標人和中標人有哪些規定?(P59~60)
〈1〉發中標通知書并通知未中標人(招法45)
〈2〉雙方受中標通知書約束。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法45)
招標人不能改變中標結果
中標人不能放棄中標項目
否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損失)
〈3〉30天內訂立書面合同,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法46)。簽訂合同后應向所有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4〉15天內向行政監督部門書面報告(招法47)
〈5〉中標人不得轉讓或肢解后轉讓中標項目。但如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分包非主體、非關鍵工作。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招法48)
熱門文章: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