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第一節 人類行為
【本節知識重點】
人類需要的層次
人類需要的類型
人類行為的含義
人類行為的類型 社會工作師寶典!
人類行為的特點
社會工作是以利他主義價值觀為指導,以科學的知識為基礎,運用科學方法助人的服務活動。我們要科學地幫助別人,首先必須科學地理解別人的行為,明確人們為什么產生某些行為、為什么會出現某些狀況。到底是什么影響人類的行為呢?是生理因素、個性氣質,還是家庭、學校、社區或者其他的社會環境因素呢?人在成長和發展的各個階段,在生理、心理和社會方面分別呈現出什么特點?這就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人與社會環境的關系,這種研究常常建立在生物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的視角的基礎之上。下圖為我們展示了行為與環境的基本關系:
一、人類需要
需要何以產生?因為人的機體在某一方面表現出缺乏和不足,如生理的饑餓、心理空虛等。為此,人們就會實施各種行為來滿足相應的需要。
需要是內驅力的基礎,內驅力的增強會形成某種被激發的動機狀態,這是激發和維持個體活動的直接動力,另外,外部刺激對于形成動機也有重要影響。
一般而言,需要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對象性。人的需要總是指向一定的對象,具有特定的內容。如饑餓導致對食物的需要、空虛導致對充實、成就的需要。所以需要指向的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東西;可以是社會生活、活動,也可以是活動的結果。
2、動力性。需要不會因為暫時滿足而終止,它們或者帶有周期性,如我們隔數個小時就會想吃東西;或者在一種需要得到滿足的同時又會產生新的、更高的需要,如考過了社會工作者初級的又想過中級的。
3、獨特性。世界上沒有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也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也不會有兩個人具備完全相同的需要。
4、社會性。人具有兩重屬性,一是自然屬性,二是具有社會屬性,但本質屬性是社會屬性。由此也就具有了社會性的需要,社會在變化,需要也在變化。
二、人類需要層次論
1、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
馬斯洛提出人類需求按照由低到高的順序分為如下幾個層次
(1)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
此需求包括維持個體生存及延續種族所需要的資源,和促進使個體處于平衡狀態,如:食、衣、住行的滿足,需要運動、休息、休閑和睡眠等。
(2)安全需求(safety need):
此需求主要在免于害怕、焦慮、混亂、緊張、危機及威脅,使個體能在安全、穩定、秩序下,獲得依賴和保護。
(3)愛與歸屬需求(belongingness and love need):
此需求主要在被接納、愛護、關注、鼓勵及支持,避免孤獨、陌生、寂寞、疏離,使個體能成為團體中的一份子,與他人建立親密的關系。例如:避免孤獨、寂寞、陌生,并進而成為團體的一份子,與他人建立親密的關系。
(4)自尊需求(self-esteem need):
此項需求分有兩種,一為成熟需求,二為威望需求。前者指尊重自己,例如:相信自己有能力、有自信、獨立及勝任感。后者則指需要受人尊重,例如:有聲望、有地位、受人注意及受人賞識。整體而言是指獲取或維護個人自尊心的一切需求。
(5)認知需求(need to know):
此需求又稱為認知需求,旨在探討、分析了解事情的真相(也就是當遇到不理解的人、事、物,有希望理解的需求),例如:充滿好奇心、了解和求知的沖動。
(6)審美需求(aesthetic need):
此需求又稱情意需求,指的是追求對稱、系統美感的經驗,對美好事物欣賞的需求,使人更富情趣、生動,例如:希望居住在環境幽雅的住宅,幽雅舒適的生活。
(7)自我實現需求(self-actualization need):
此需求意指充分展現潛能與天賦,完成與個人能力相稱的一切。例如:接納自己、面對問題、自動自發的思考、富創造力、幽默感、民主價值等特質以及最重要的代表--高峰體驗。
2、ERG理論
ERG理論是阿爾德弗(C.P.Alderfer)于1969年提出的一種與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密切相關但有些不同的理論。他把人的需要分為三類,即存在需要、關系需要和成長需要。
(1)存在需要。這類需要關系到機體的存在或生存。包括衣、食、住以及工作組織為使其得到這些因素而提供的手段。這實際上相當于馬斯洛理論中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
(2)關系需要。這是指發展人際關系的需要。這種需要通過工作中的或工作以外與其他人的接觸和交往得到滿足。它相當于馬斯洛理論中的感情上的需要和一部分尊重需要。
(3)成長需要。這是個人自我發展和自我完善的需要。這種需要通過發展個人的潛力和才能,才能得到滿足。這相當于馬斯洛理論中的自我實現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
阿爾德弗的ERG理論在需要的分類上并不比馬斯洛的理論更完善,對需要的解釋也并未超出馬斯洛需要理論的范圍。如果認為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是帶有普遍意義的一般規律,那么,ERG理論則偏重于帶有特殊性的個體差異,這表現在ERG理論對不同需要之間聯系的限制較少。
ERG理論的特點有:(1)ERG理論并不強調需要層次的順序,認為某種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對行為起作用,而當這種需要的得到滿足后,可能去追求更高層次的需要,也可能沒有這種上升趨勢。(2)ERG理論認為,當較高級需要受到挫折時,可能會降而求其次。(3)ERG理論還認為,某種需要在得到基本滿足后,其強烈程度不僅不會減弱,還可能會增強,這就與馬斯洛的觀點不一致了(如下圖)。
三、人類需要的類型
(一)根據需要的起源與性質,人類需要可以分為生物性需要和社會性需要。
1、生物性需要主要關系到人類生命的維續和種族的繁衍。生命的維續包括吃、喝、睡等方面的需要,種族的繁衍則包括性的需要。但這些需要常常受到社會因素的影響。
2、社會性需要是與人類密切相關的需要,具體包括交往、成就、權力等需要。
(二)根據需要指向的對象分為物質的(如吃喝)和精神的(如娛樂)等需要。
(三)根據需要產生的方式分為原發性需要(與生俱來的)與繼發性需要(后天習得的)。
四、人類行為的含義
需要是指客觀的刺激作用于人們的大腦所引起的個體缺乏某種東西的狀態。行為是人類有意識的活動,既是人的有機體對外界刺激做出的反映,又是人通過一連串動作實現其預定目標的過程。
德國心理學家勒溫在1951年提出著名的人類行為公式:B=f(P·E)。其中,B--行為,P--個人,E--環境,f--函數關系。這個函數關系表達了人類行為的基本原理。具體來說,這個公式的意思是,一個人的行為(Behavior)是其人格或個性(Personality)與其當時所處情景或環境(Environment)的交互作用的產物。
五、人類行為的類型
廣義上講,人類行為包括外顯行為與內隱行為。外顯行為是可觀測到行為,內隱則相反。我們通常講的人類行為是外顯行為,它可分為如下不同類型:
1、根據行為的起源可分為本能行為和習得行為。本能行為起源于遺傳,不需學習就能獲得。習得行為相反,它是在后天與環境的互動中學習而形成。
2、根據特定的標準可分為正常與異常行為。這樣的區分很重要,特別是在精神健康領域中。但是這里的特定的標準是很難確定的。也就是說正常與異常行為之間沒有絕對的劃分標準和界限。
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一寄宿制小學一年級學生小明,得了個"怪毛病":每周一上學前常有莫名胃痛、腹痛出現,而到了周五回家時,所有癥狀均不治而愈。經心理門診診斷:其患的正是"學校恐怖癥"。據介紹,這種現象以往較易出現于初進托兒所或幼兒園的兒童,可近年來,發病兒童年齡明顯增大、持續時間延長。其產生的原因很復雜,如父母教養方式不當、學習壓力過大、學校老師過分嚴厲、學校同學排斥等。
用什么樣的標準來區分或衡量什么是正常,什么是異常呢?常用的有:
(1)統計規律。統計顯示出大多數人相似或一致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視為正常的行為,反之則可視為異常行為。
(2)社會規范與價值。當人們行為符合當地的社會規范和價值時就被視為正常行為,否則就是異常。
(3)行為適應性標準。如果無法適應社會,就會表現出異常行為。
(4)個體主觀體驗。以個體主觀體驗為依據,當某些行為超過特定的界限,就會被視為異常行為。
但是這些標準是相對的,會隨著社會的變遷、認識的深入而發生變化。
六、人類行為的特點
1、適應性。人類行為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適應環境,當然這些行為同時也在改造環境。
2、多樣性。不同的需要會引發不同的行為。
3、動態性。各種環境的變化以及人類自身的變化都會影響人類行為的動態變化。
4、指向性。人類行為有其原因,同時也會指向特定目標。
5、可控性。人類能有意識地調節和控制自己的行為,使其向著目標前進。
6、發展性。人類現在行為是由過去行為而來,又會朝向未來,所以說人類行為是連續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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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