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3/12/5 11:20:1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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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考察是
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公務員錄用的程序之一??忌ㄟ^筆試、
面試合格后,還要進行考察。確定考察名額,只能以報考者的考試成績為標準,該成績以面試成績為主,參考筆試成績。
筆試、面試中招考機關獲得的材料和信息,都是由考生自己提供的??疾焓钦锌紮C關實地進行調查,內容主要有: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報考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進行的第二次資格審查,本法規定在對被確定為考察人選的報考人員進行考察和體檢之前再進行一次資格審查,是考慮到他們很有可能最終被錄用為公務員,必須十分謹慎,否則在他們成為公務員后,才發現他們不符合報考資格,再取消錄用,將浪費大量的人力和財力,也會影響
公務員考試的嚴肅性。對報考人員的考察,是指到考生所在的單位或學校實地考察該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狀況、道德品德、工作能力等。體檢,是對報考人員進行身體檢查,以確定其是否具有正常履行
職責的身體條件。把它安排在考試錄用的結尾階段,主要是為了減輕考生的負擔,使其安心復習考試。有的單位將體檢提前,是不符合公務員法的規定的。體檢可以由組織錄用的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也可以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進行,必要時也可以委托考生所在地的具備一定資格條件的醫院進行。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