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代歌
夏商與西周,東周分兩段;
春秋和戰國,一統秦兩漢;
三分魏蜀吳,二晉前后延;
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傳;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二、中法史(法典篇)
為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耳聽:
魏國李悝(kui)作《法經》,封建法典第一部,盜賊囚(網)捕雜具,六篇法律在其中。具律本是總則名,六禁之規在雜法。
漢蕭何,人之杰,作律《九章》傳后世,戶興廄,是新創,其余抄襲魏《法經》。
三國之時亂糟糟,唯有魏國留其名,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議此時入法律,等級特權昭昭然。
司馬代魏西晉立,泰始年間做法律,律名晉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創。張斐杜預疏法律,解釋與律同效力,此律還名張杜律。
北有北魏南有陳,官職抵罪律中明。
承先啟后北齊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現。此時法律定其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變,重罪十條北齊創,隋律開皇改十惡。
墨劓廢宮加大辟,奴隸制度之五刑。北齊鞭杖徒流死,封建刑法五刑始。
三、法制史上的“第一”
第一部羅馬歷史上的成文法:《十二表法》;
第一個形成憲法的資產階級國家:英國憲法("近代憲法之母");
"第一個人權宣言":《獨立宣言》/美國;
第一部成文憲法:1787《美國憲法》;
第一部歐洲大陸成文憲法:1791《法國憲法》;
第一部資本主義社會民法典:《法國民法典》(《拿破侖民法典》);
第一部現代資產階級憲法:1919《魏瑪憲法》(《德意志共和國憲法》);
規模最大(第一)的資本主義國家民法典:1900《德國民法典》("德國法律科學之大成");
第一部曰本成文法典:《大寶律令》;
第一部曰本憲法:《明治憲法》。
今年
司考第一次考法制史(律考86--92有考),那就記一記第一次吧:
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鄭國/子產/"鑄刑書";
第一部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經》/戰國/魏/李悝;
第一次改法為律:商鞅/秦;
第一次廢除肉刑:漢文帝;
第一次確立"親親得相首匿":漢宣帝;
第一次"八議"入律:《魏律》;
第一次"官當"入律:《北魏律》/《陳律》;
第一次規定"重罪十條":《北齊律》;
第一次廢除宮刑:南北朝時期;
第一次規定"準五服以治罪":《晉律》/《北齊律》;
第一次死刑復奏:北魏太武帝;
第一次設立大理寺:北齊;
第一次規定"十惡":《唐律疏議》;
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宋刑統》;
第一次以六部體例定律:《大明律》;
第一次設立大誥:明太祖/朱元璋;
最后一部(倒數第一)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
第一個憲法性文件:《欽定憲法大綱》;
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
第一部資產階級憲法性文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第一部北洋政府憲法草案:《天壇憲草》/《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第一部近代史上正式公布的憲法:《中華民國憲法》("賄選憲法")。
歷次憲法修正記憶口訣
88年:
土地使用依法轉,私營補充引監管.(私營經濟是補充,引導,監督,管理)
93年:
93正處初階段,多黨協商特理論
改革開放富文民,縣級3年改5年
國有集體自主經,市場國有聯產包
解釋:
93正處初階段,
多黨協商特理論.(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
改革開放富文民,(堅持改革開放;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縣級3年改5年
國有集體自主經,(國有企業,集體經濟組織經營自主權)
市場國有聯產包.("市場"----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有"-----國營經濟改為國有經濟;"聯產包"------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99年:
99長處初階段,非公重要雙層營
經濟分配多方式,個體私營引監管
發展市場鄧特路,依法治國危國安
解釋:99長處初階段,
非公重要雙層營(非公有制經濟是重要組成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雙層經營體制)
個體私營引監管(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引導,監督,管理)
經濟分配多方式(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發展市場鄧特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鄧小平理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依法治國危國安(危害國家安全罪;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04年:
三個文明三代表,
特色道路政策好;
四國戰線容大款
特區選了當代表;
征收征用土地難
公益依法要補償;
私營經濟要鼓搗,
監管在后別忘了;
不侵私產保人權,
社會保障要健全;
主席訪問不戒嚴,
鄉長一曲唱五年.
解釋:
三個文明三代表,
特色道路政策好;
(這里記憶以上三個關鍵詞就可以啦,引用十八條
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修改為“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增加了“三個代表”的指導思想
“沿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修改為“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之后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四國戰壕出老板
特區選人當代表;
(有二個知識點,注解:04年增加了“在愛國統一戰線增加了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這樣,現在就一共有“四個者”啦。所以大家記為“四國戰線”;大家不禁要問:“建設者”和“勞動者”啥區別?通俗易懂滴說, “勞動者”是掙工分的, “建設者”可以是賺利潤的)
(04憲法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增加了特別行政區的代表.
原文引用: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修改為:“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將繼續鞏固和發展。”
私營經濟要鼓搗,
監管在后別忘了;
(注解:“鼓勵、支持和引導”,濃縮記憶為“鼓搗,”“搗”是“支持”的“持”半個加“引導”.對于私營經濟,大家可以對照82年原文,88,99年的修正,感受國家對私營經濟地位的逐步提升. 引用04憲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修改為:“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公益土地依法律,
征收征用要補償;
憲法第十條第三款修改為:“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根據俺的課堂筆記請大家注意幾個知識點:
1)只有在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和“依照法律規定”這兩個前提下,才能“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這里只有法律,沒有法規,小心!另外現在很多地方政府“折遷辦”用的都是“條例”,可能違憲的,也許大家寫小論文用的著.
2) 這里的“征收”指的是所有權, “征用”指的是使用權.
不侵私產保人權,
(有二個知識點, 憲法第十三條修改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憲法第三十三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款相應地改為第四款。)
社會保障要健全:
(一個知識點,憲法第十四條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主席訪問不戒嚴:
(有二個知識點,注解: 04憲法將“戒嚴”修改為“進入緊急狀態”; 另外增加了“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的權利.”)
鄉長一曲唱五年
(注解:鄉長為何能唱“五年”? 04憲法修改為:“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以前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是三年).
鄉長唱的啥“曲”呢? 04 憲法增加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