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等難度】請根據2012年修訂《刑事訴訟法》關于死刑復核程序的說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對于不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只能發回重新審判
B.最高人民法院對于不核準死刑的,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
C.在復核死刑案件過程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
D.如果最高人民檢察院未向最高法提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不將死刑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2.【簡單】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A.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
B.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C.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D.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
3.【中等難度】某故意殺人案,經過一審、二審后,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真兇出現并供述了殺人的全過程,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下列關于審判監督程序的說法錯誤的是:
A.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B.本案審判監督程序應該依照第二審程序審判
C.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D.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的案件,應當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
參考答案:
1.【答案】BC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死刑的裁定。對于不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所以A選項錯誤,B項說法正確。
該法第240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在復核死刑案件過程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據此條確定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
【陷阱分析】AB選項,受以往觀念(最高法能不改判則不改判,怕把矛盾的焦點引到最高法)的影響,容易作出B選項錯誤的選擇,這也是AB兩項比較列出的原因。
C選項是法條原話,最高檢有向最高法提意見的裁量權,不是“應當”。
D選項容易被誤認為是正確的,其實不是,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復核結果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沒有條件和例外的。這個地方有些理解不一,但是陳光中老先生和陳衛東老師及宋英輝老師的觀點都是統一。
2.【答案】BC
解析】2012年修訂《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據此確定AD選項錯誤,BC選項正確。
【陷阱分析】本題也比較簡單,只是考生在掌握的這個法條的時候,注意該條第1、4項,要掌握全面其條件;該條第2項,要注意有四種情形。
本題AD兩個選項就錯在條件不全上。
3.【答案】D
【解析】新《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所以AB選項正確。
另外,依據再審相關規定,下列再審案件,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開庭審理:(1)依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的;(2)依照第二審程序需要對事實或者證據進行審理的;(3)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4)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加重刑罰的。本題屬于應當開庭審理的情形,所以C選項正確……
《刑事訴訟法》第246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需要對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由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的案件,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所以D選項錯誤,錯在“應當”上,該為“可以”。
【陷阱分析】AB兩個選項都是常規考點,其中B選項和D選項是原司法解釋規定上升到刑訴法典的規定。
C選項是本次修改新確定到再審程序中來的。本題難度稍低,相信大部分考生都能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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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