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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的制定過程
1.《武德律》是唐代首部法典,武德律以隋《開皇律》為藍本,共十二篇,五百條。
2.《貞觀律》基本確定了唐律的主要內容和風格,增設加役流,確定了五刑、十惡、八議以及類推原則與制度。
3.《永徽律疏》
又稱《唐律疏議》,是唐高宗永徽年間完成的一部極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長孫無忌、李勣等在《貞觀律》基礎上修訂,鑒于當時中央、地方在審判中對法律條文理解不一,每年科舉考試中明法科考試也無統一的權威標準的情況,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學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對《永徽律》進行逐條逐句的解釋,“條義疏奏以聞”,繼承漢晉以來,特別是晉代張斐、杜預注釋律文的已有成果,歷時1年,撰《律疏》30卷奏上,與《永徽律》合編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經高宗批準,將疏議分附于律文之后頒行。計分12篇,共30卷,稱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們以疏文皆以“議曰”二字始,故又稱為《唐律疏議》。
《永徽律疏》總結了漢魏晉以來立法和注律的經驗,不僅對主要的法律原則和制度作了精確的解釋與說明,而且盡可能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根據。《永徽律疏》的完成,標志著中國古代立法達到了最高水平。作為中國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體現了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風格和基本特征,成為中華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對后世及周邊國家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永徽律疏》是迄今保存下來的最完整、最早、最具社會影響的古代成文法典。
【真題1】關于中國古代社會幾部法典的結構體例,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08-1-09)
A.《法經》中相當于近代刑法典總則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對秦漢舊律有較大改革,如將“具律”改為“刑名”,并將其置于律首。
C.《晉律》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并將法典篇章數定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將疏議分附于律文之后頒行,分為十二篇三十卷。
【答案】C
【真題2】關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08-1-58)
A.《永徽律疏》又稱《唐律疏議》,是唐太宗在位時制定的
B.《永徽律疏》首次確立了“十惡”即“重罪十條”制度
C.《永徽律疏》對主要的法律原則和制度做了精確的解釋,而且盡可能以儒家經典為根據
D.《永徽律疏》是對《貞觀律》的解釋,在中國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貞觀律》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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