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師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3日。為幫助各位考生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審計師考試《法律知識》考點,希望對各位考生的復習有所幫助 !
第一章 法律基礎知識
知識點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狹義的法律專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在我國,由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和頒布的規范性文件,稱為法律。
知識點二、法律價值和法律理念
(一)法律價值
法律基本價值是確認和維護秩序、自由、正義和效益。
(二)法律理念
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體表現:
(1)依法治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
(2)執法為民: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
(3)公平正義: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4)服務大局: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
(5)黨的領導: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
知識點三、法律的形式和體系
(一)法律的形式(法律的淵源)
法律淵源 制定機關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法律(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行政法規 國務院
地方性法規 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人大及常委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的人大
特別行政區法律
國際條約或協定 國家之間
(二)法律體系
我國法律體系劃分為以下主要的法律部門:
1.憲法:規定國家的各種根本制度、原則、方針、政策,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各主要國家機關的地位、職權和職責等。
2.行政法:它是由調整行政管理活動中國家機關之間、國家機關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之間發生的行政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非平等主體
3.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平等主體
4.經濟法:它是調整經濟領域中的市場規制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
其余略
知識點四、法律關系構成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
(一)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的主體,即法律關系的參加者,是法律關系中 權利的享受者和義務的承擔者。(至少兩個主體)
要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應當具備 權利能力和相應的行為能力。
1.權利能力。權利能力是權利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能不能做,資格問題
(1)公民: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2)法人:成立到終止
2.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是指權利主體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 ——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利的能力,水平問題
(1)公民:就公民而言,有權利能力不一定具有行為能力
補充:自然人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人三種。未達到成人年齡的人和精神病患者都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他們的權利請求和義務承擔要由其監護人來代為行使或承擔。
(2)法人:成立到終止
(二)法律關系的客體:指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1.物,即可為人們所控制和利用的一切物質財富。
2.與人身相聯系的非物質財富,如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發現權和合理化建議等科技成果權。
3.行為或勞務,如選舉中的選民選舉活動、客運中的運送旅客的行為、雇用合同中雇工的勞動行為等。
(三)法律關系的內容:權利與義務是法律關系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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