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審計的職能、地位和作用
知識點一、審計職能
1.經濟監督職能(基本職能)
2.經濟評價職能
3.經濟鑒證職能
知識點二、審計的地位
無論是國家審計、內部審計還是社會審計,都處于社會經濟生活的監督控制地位。
知識點三、審計的作用
——指在審計實踐中履行審計職能所產生的客觀影響和實際效果。
一方面,審計的作用可以概括為防護性作用和建設性作用。
另一方面,審計的作用還體現在其發揮職能產生的影響方面:保證作用、促進作用和調控作用。
第三節 審計分類
一、按審計主體分類
(1)國家審計(特點是法定性和強制性;獨立性;綜合性和宏觀性)
(2)內部審計(特點是內向性、廣泛性、及時性)
(3)社會審計(特點是獨立性、委托性和有償性)
二、按審計的內容分類
(1)財政財務審計
(2)財經法紀審計
(3)效益審計
三、按審計的范圍分類
(1)全部審計
(2)局部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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