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師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3日。為幫助各位考生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方法》考點,希望對各位考生的復習有所幫助 !
審計目標概述
(一)審計目標的含義
審計目標是審計行為的出發點,是審計活動要達到的境地,是目的的具體化。目的具有全面性與長期性,目標具有局部性和階段性。審計目的取決于審計授權人或委托人。
審計目標的確定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社會的需求,二是審計界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二)審計目標在審計項目中的指導作用
審計目標是審計的方向。不僅影響審計方案的制定,還影響審計的實施和報告。
總體審計目標和具體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通常可以劃分為總體審計目標和具體審計目標。
總體審計目標:是指實施審計要實現的最終目的。中華考試網
具體審計目標:是總體審計目標的細化,是針對審計項目具體內容所確定的審計目的。
(一)總體審計目標
1.國家審計的總目標
根據《憲法》制定的《審計法》有關規定,我國國家審計的總目標可以概括為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2.內部審計的總目標
根據2003年4月頒布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頒布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有關規定,對于被審計單位相關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檢查和評價是內部審計的總目標。
3.社會審計的總目標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一一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總體目標兩個方面:一是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使得注冊會計師能夠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發布審計意見;二是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根據審計結果對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并于管理層和治理層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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