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統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13日,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學習統計師考試課程,全面了解統計師考試的教材重點,小編特編輯了2013年統計師考試統計工作實務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統計執法檢查的對象
按照現行統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統計執法檢查的對象主要有以下三類:
一、有上報統計資料義務的統計調查對象
《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這是《統計法》對各類統計調查對象上報義務的規定,同時《統計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四條對調查對象不履行如上法律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作了明確規定。依據這些規定,有上報統計資料義務的統計調查對象是統計執法檢查的對象,有義務接受統計執法檢查機關所進行的執法檢查。
二、依法組織實施政府統計調查和管理公布統計資料的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統計法》和《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的有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監察機關對下級人民政府、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執行統計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上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有權對下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同級政府有關部門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從事涉外調查的涉外調查機構
2004年10月13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涉外調查管理辦法》對在我國境內從事涉外調查的涉外調查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管理、涉外調查項目的管理,以及違反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涉外調查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了詳細規定。根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第十三條第十款的規定,是否依法進行涉外調查是統計執法檢查的檢查事項之一。因此,在我國境內從事涉外調查的涉外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檢查的對象之一。
統計執法檢查的內容
統計執法檢查是對現行統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全面監督檢查。根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統計執法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十一個方面:
一、是否存在侵犯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職權的行為;
二、是否存在違反法定程序和統計制度修改統計數據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虛報、虛報、偽造、篡改、拒報和遲報統計資料的行為;
四、是否依法設立統計機構或配備統計人員;
五、是否依法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
六、統計人員是否具備統計從業資格;
七、統計調查項目是否依據法定程序報批,是否在統計調查表的右上角標明法定標識;
八、是否嚴格按照經批準的統計調查方案進行調查,有無隨意改變調查內容、調查對象和調查時間等問題;
九、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泄露國家秘密、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單項調查資料的行為;
十、是否依法進行涉外調查;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2012年統計師考試成績查詢 合格標準 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責任編輯:xll)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統計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統計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統計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