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是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小編特整理了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管理綜合能力》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
(一)概述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是指物業管理法規調整物業管理社會關系和社會行為時所形成的相關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二)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要素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要素是指該種關系必要的構成因素或條件,缺少任意要素之一則不能構成物業管理法律關系。
1.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主體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與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由于物業管理法律關系按所屬的法律部門不同可劃為民事法律關系、經濟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刑事法律關系,相應地,相關主體又可因其參與的法律關系類別不同而稱為民事主體、商事主體、政事主體、刑事主體。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基本主體是業主及其管理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物業管理活動的行政監管機關。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主體在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中所享有的權利(包括職權)和負擔的義務(包括職責)。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權利種類是多樣的,主要包括民事權利、商事權利和政事權利三大類。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義務種類是多樣的。主要包括民事義務、商事義務和政事義務三類。
2.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客體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承受的權利、義務所指的對象。客體亦稱為標的,是主體所需合法利益的外在表現的載體,它直接反映了人們社會關系中最核心的利益關系。
各種不同的具體的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其客體有所不同。按利益載體表現形式的不同,可劃分為物業、權利、行為效果三大類。
(三)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分類
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具體種類很多,可按不同的標準劃分出多種類型。按規范法律關系的法律部類不同,物業管理的法律關系可分為民事法律關系、經濟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刑事法律關系四大類。
(四)物業管理法律事實
物業管理法律事實是指物業管理法規所規定或認可的,能引起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產生、變更、終止的客觀現象或原因條件。它具有客觀性、能動性。
物業管理法律事實引起物業管理法律關系的變動,包括法律關系的發生(指在原無法律關系存在的當事人之間形成新的法律關系),變更(指既存法律關系中主體、客體、內容三要素或任一要素發生變化),終止(指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消滅,包括絕對消滅和相對消滅)三種情況。
物業管理法律事實具體種類很多。根據法律事實是否與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主體的意志有關可劃分為自然事實和行為事實兩大類。
1.自然事實,指不直接包含人的意志的客觀現象。例如,某個物業被焚毀現象的出現是由人的意志引起的(有人故意縱火),但就物業焚毀這一客觀現象本身而言,其并無意志性,與人的意志無關,屬于自然事實。自然事實又可分為事件與狀態兩種客觀情況。
(1)事件是指偶發的客觀現象。可進一步分為不可抗力事件和社會意外事件兩種情況。
(2)法律狀態是指某種客觀情況的延續。
2.人的行為,指由人有意識地進行與一定法律關系易化有關的客觀現象。根據行為是否與當事人的意志有關,可以分為當事人的行為和他人的行為兩種。
按有無內含引發法律關系易化的自覺意思可將當事人的行為分為物業的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如無因管理,住宅小區文化創作活動等)兩類。人的行為以其合法性可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包括違約行為、侵權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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