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6年12月2日全體會議研究決定,自2016年起,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部分類別執行固定合格分數線,分別為:
臨床執業醫師:36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8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6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6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6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0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0
2016年口腔執業醫師、口腔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中醫類別民族醫執業醫師、中醫類別民族醫執業助理醫師等不執行固定合格分數線政策。
2016年口腔類別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口腔執業醫師:36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84
2016年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70
2016年中醫類別民族醫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293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6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293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6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10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10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351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3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351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3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醫師:199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82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2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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