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
我國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的組織形式。集中采購是政府采購的重要組織形式。集中采購分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
分散采購是指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外,且政府采購限額以上的采購項目。分散采購項目可以由采購人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的范圍。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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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