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法干警考試報名流程尚未公布,參考2017年報名流程:
2017年政法干警招錄考試報名流程
(一)招錄職位查詢
(二)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
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人力社保局及市高法院、市檢察院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及時進行修改。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
4.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指定日期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資格。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報考人員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指定日期前審核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
報名方法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具體詳情查看各省發布的招錄公告內容。
報名網站
各省人事網。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