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員會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公務員局
2015年天津市招錄培養公安基層人民警察公告
為加強我市公安基層人民警察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通過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并統考、定向培養的方式,招錄培養100名公安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錄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大學生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具備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錄職位查詢
從2015年8月19日開始,報考人員可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j.hr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www.tjkpzx.com)查詢招錄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信息。
三、報名和繳費
考試報名和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網址:gwy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29日18:00。
繳費時間: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31日18:00。
每個招錄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招錄計劃數低于3:1的不能開考并相應調減計劃。報考上述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改報時間:2015年9月2日9:00至16:00。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四、考試、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筆試時間:2015年9月19日、9月20日。
具體安排為:
2015年9月19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2015年9月20日
上午: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考試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15年9月16日8:00至9月18日18:00。公務員考試與教育入學考試使用同一張準考證,請考生務必保管好,切勿遺失。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二)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和參加體能測評人員1:4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該職位的實際人數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和項目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及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報考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的審核工作與體能測評一并進行。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面試
體能測評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和參加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
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職位招錄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考察工作依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六、公示
對擬錄取的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招考職位、擬錄取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七、錄取、錄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接到反映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取的,由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錄取人員與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和市公安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學制兩年。對于合格畢業學生,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定向安置工作。
八、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本次招錄筆試過程及其它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
考試范圍以《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教育入學考試文化綜合考試大綱》為準。
招錄政策咨詢電話:23303818 83606214
教育入學文化綜合考試咨詢電話:23769162
公務員考試考務咨詢電話:12333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3314295
市招考工作監督電話:2303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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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