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人民警察報考指南
特別提示:
一、貴陽市、遵義市、銅仁市、黔西南州招錄簡章及相關職位自行發布。請報考貴陽市、遵義市、銅仁市、黔西南州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的廣大考生及時關注各地網站及信息。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簽署公務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后方可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表上的學歷、簡歷是否公職人員等相關信息,并認真核對后提交。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各環節都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隱瞞真實信息的,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特別提醒廣大報考人員,應認真對待每一個考試環節,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誠信履約。
三、認真理解招錄政策。為了共同營造一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試環境,便于報考人員及時、準確、順利地報名,請廣大報考人員在報考前,認真閱讀《貴州省2018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貴州省2018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關于印發<貴州省2018年省、市(州)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招錄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招錄簡章”、“招錄方案”)和《貴州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人民警察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根據個人自身情況,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
四、本次考試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培訓班、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印制發行的考試資料、出版物、上網卡,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關于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2.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人社部發〔2016〕85號),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3.《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按照國家規定,我省公務員招考的答卷必須送相關機構做雷同卷測查。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六、保持通訊暢通,關注網站公告。請在報名時提交準確的聯系電話,在招錄期間,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指南:
一、招錄主要流程
(一)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查看“招錄簡章”、“招錄方案”、職位表及“報考指南”,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找準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并在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二)報名提交。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務必點擊“提交報名申請”按鈕,并及時查詢初審結果。
(三)繳費。繳費成功后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五)現場資格復審。
(六)面試。
(七)體能測評(僅限人民警察職位)。
(八)體檢。
(九)考察。
(十)擬錄用人員公示。
(十一)錄用。
二、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有哪些政策規定?
(一)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招錄哪些對象?
1、國家部分重點及相關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含2016屆、2017屆畢業離校未就業人員)本科(學士學位)畢業學歷人員(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含2016屆、2017屆畢業離校未就業人員)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學歷人員(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哪些人員屬于2016屆、2017屆畢業離校未就業人員?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屬于2016屆、2017屆畢業離校未就業人員,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三)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人員什么時候到基層去培養鍛煉?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2017〕41號)文件的精神,“招錄方案”明確,基層培養項目錄用的人員從錄用之日起,5年內由用人機關(單位)安排到鄉鎮、派出機構或縣直部門等基層鍛煉2年(至少在鄉鎮鍛煉1年),派出時間和鍛煉地點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三、技工院校的人員報考學歷與專業如何對應?
(一)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以對應報考學歷條件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的職位。
(二)可報考無專業限制的職位;若在技工院校所學專業與職位專業要求相近,由報考人員持專業證明資料向招錄機關提出申請,市(州)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后,方可報考,并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四、招錄對象中“本省戶籍”、“本省生源”與職位表中的“本縣戶籍(生源)”如何理解?
“本省戶籍”是指截止2018年3月戶籍在貴州省。
“本省生源”是指原為貴州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省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本縣戶籍(生源)參照本省戶籍(生源)規定執行。
五、哪類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2015年度以來曾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招錄的公務員(工作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定向招錄培養人員未滿定向協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六、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是如何規定的?
“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是指以下情況:一是本省生源在省外應征入伍服兵役人員;二是在貴州省內應征入伍服兵役人員。
七、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本次公務員和人民警察招錄職位的報考年齡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招考年齡設置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4號)、《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網上報名工作第一日。
八、2018屆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是否可以報考?
(一)外省籍2018屆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不能報考。
(二)本省籍2018屆畢業的委培生不能報考;定向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市(州)、縣(市、區、縣、特區)、鄉(鎮)職位。
九、非應屆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生能否用過去取得的畢業學歷、學位證報考?
截止2018年3月12日仍在讀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的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過去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如在讀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本科畢業學歷參加考試)。
十、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四項目人員”(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經歷的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或義務兵服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市(州)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也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
十一、優秀村干部報考應具備哪些條件?
優秀村干部應具備以下條件:(一)2015年度及以前擔任、目前仍在職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三)鄉鎮黨委書面推薦同意報考且符合《招錄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
十二、報名條件中的畢業學歷是否包括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歷?
畢業學歷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學歷,也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軍隊院校和黨校等其他國家承認的在職或成人教育畢業學歷。肄業、結業均不在此之列。
十三、獲第二學士學位、雙學位的人員如何報考?
持第二學士學位報考人員,可使用其中任意一個專業選擇符合條件要求的職位報考。
持“雙學位”、“輔修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使用在學信網或學位網上所載的其中一個登記專業報考符合條件要求的職位。
十四、“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如何認定?
(一)身份規定。“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特崗教師)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西部志愿者)的人員是指由省級以上機關統一選派且在貴州省內服務的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包含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兩種情況。
(二)定向招錄職位服務期規定。“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限截止2018年8月累計服務滿2周年的人員報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限截止2018年3月服務期滿的人員報考。
十五、如何理解學科門類、相關專業?
職位表中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的,其含義對應的是該學科門類下屬類別的所有專業。
各專業所屬學科類(門類)和法醫、物證檢驗技術、現場勘驗技術、計算機、會計等相關專業詳細內容可登陸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考試錄用”欄目下《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中查詢。
十六、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可在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報考申請。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報名人數與招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特別提醒:報名過程中若職位繳費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超過30:1,系統會自動提示。
十七、哪類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一)招錄機關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二)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18年3月16日16: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三)網上繳費后,出現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被取消的職位,經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商改報單位同意后,可改報其他職位。
十八、如何理解報名失敗?
(一)2018年3月16日16:00網上報名入口關閉。報考人員不能再進入系統提交報考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二)2018年3月18日18:00網上修改信息功能關閉。已提交報名信息但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必須在2018年3月18日18: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即:2018年3月18日18:00后審核結果為“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再次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因審核未過重新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須點擊“提交報名申請”按鈕進行報名申請操作。提交報名申請后,審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若不進行提交報名申請,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前不進行提交報名申請的考生,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提交報名申請后,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十九、哪類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如何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
農村貧困人員、城鄉低保人員和貧困應屆畢業生可減免考務費。在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時,除提供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外(報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錄報名系統——點擊詳細信息頁面——截屏打印),還須出示以下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鎮)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
報考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符合減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8年3月20日18:00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二部(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0樓1002房)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報考市(州)轄區職位符合減免考務費的人員,于3月20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院)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
二十、筆試科目是如何設置的?
本次招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申論》(分值為150分),其中《申論》科目實行分級考試,省級機關(含垂管系統)、市級機關(含派出機構)職位考A類卷;省、市機關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職位考A類卷;縣、鄉(鎮)機關職位考B類卷。
二十一、什么時間進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30《申論》。
二十二、參加筆試時需帶哪些證件?
報考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二十三、少數民族加分在什么時候進行?
少數民族加分審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組織實施,在筆試成績公布前進行。目前我省有兩種形式,一是考生到現場加分審核;二是通過身份證信息直接加分審核。具體方式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二十四、哪類人員可以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環節成績計算時加5分:(1)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的;(2)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鄉鎮(街道辦事處)的;(3)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4)報考單位在民族鄉的。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鄉撤鄉建鎮的職位加分政策按《貴州省民政廳 貴州省民委關于做好民族鄉撤鄉建鎮有關工作的通知》(黔民發〔2013〕35號)和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五、現場資格復審的對象是哪些?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二十六、現場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等)。
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提供《退伍證》和職位要求的畢業學歷(學位)證書。
公職人員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需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2018屆畢業生可使用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參加資格復審。由于沒有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考生須簽署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的保證書。
資格復審時若故意隱瞞真實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十七、公職人員包括哪些?
本次考試中公職人員特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正式在崗人員。
二十八、留學回國人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錄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二十九、面試人員名單如何確定?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并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的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十、哪些職位需要體能測評?測評項目是什么?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其它職位考生無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三十一、哪些職位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公安機關、監獄、強制戒毒管理機關和法院、檢察院的警察職位,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警察一線執法執勤職位對視力要求較高,請報考人員引起注意。
三十二、報考的鄉鎮職位需要進行職位選擇的是如何實施?
報考鄉鎮職位需要進行具體職位選擇的考生,在體檢環節之后進行。職位選擇按照體檢合格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具體的鄉鎮,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進行選擇,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優先進行選擇。職位選擇方案由各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制定并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實施。職位選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十三、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嗎?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全過程。錄用考察是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三十四、哪些環節不進行遞補?
公務員職位面試環節和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環節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在體檢、考察、擬錄用人員公示及后續環節出現的職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三十五、本“報考指南”適用范圍是哪些?由誰負責解釋?
《貴州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人民警察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僅適用于貴州省2018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公務員基層培養項目工作,由貴州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851-85892143省委組織部。(六大類機關: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及所屬參公管理單位)。
0851-86826549 86824280省公務員局。(行政機關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報名及打印準考證技術問題:0851-86810676 86831833 省人社廳考試院。
0851-33281804 安順市人社局考試院。
0858-8784725 六盤水市人社局考試院。
0857-8222949 畢節市人社局考試院。
0854-8234166 黔南州人社局考試院。
0855-8221416 黔東南州人社局考試院。
繳費咨詢電話:0851-86812112 省人社廳考試院。
0851-33281804 安順市人社局考試院。
0858-8264877 六盤水市人社局考試院。
0857-8222949 畢節市人社局考試院。
0854-8234166 黔南州人社局考試院。
0855-8221416 黔東南州人社局考試院。
監督電話:0851-85837251 貴州省紀委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組辦公室
0851-85837295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關紀委
報名咨詢時間:2018年3月6日至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