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子單位)-E程質量竣工驗收,驗收內容之四是觀感質量驗收。施工單位填寫“抽查質量狀況”欄時,對某個檢查點,說法正確的是( 好的打“√”,一般的打“O”,差的打“X” )。
2.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標準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 )應派人參加。
3.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 )負責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托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4.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在一個建設項目內,某個單項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建設完成,能夠滿足生產要求或具備使用條件,并通過(A、承建單位 )預驗和監理工程師初驗,滿足單項工程驗收條件,能夠進行該單項工程正式驗收。
5.根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有施工單位簽署的( 工程質量保修書 ),工程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6.根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 )資料,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7.根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 準許使用文件 ),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8.室外工程竣工驗收標準:(1)室外管道安裝和電氣線路敷設工程,全部按項目設計要求,已經施工完畢,并經檢驗達到項目設計、施工和驗收規范要求。(2)室外管道安裝工程,已通過(閉水試驗、試壓和檢測),并且質量全部合格。(3)室外電氣線路敷設工程,已通過絕緣耐壓材料檢驗,并已全部質量合格。
9.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 )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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