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安裝要求
一般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鋼管作吊管時,管內徑不應小于10mm;
2)吊鏈燈具用的燈線不應受拉力,燈線宜與吊鏈編插在一起;
3)軟線吊燈的兩端應做保險扣;
4)同一室內成排安裝的燈具,其中心偏離不應大于5mm;
5)固緊燈具的螺栓不少于2個,木臺直徑在75mm及以下時可用1個螺釘或螺栓固定;
6)變配電所內高、低壓柜(屏)及母線的正上方不得安裝燈具(不包括采用封閉母線、封閉式盤柜的變配電柜);
7)室外照明燈具安裝不應低于3m(在墻上安裝時可不低于2.5m)
8)路燈的相線應裝熔斷器,線路進入燈具處應做防水彎;
9)每個照明回路的燈和插座數不宜超過25個(不包括花燈回路),且應有15A及以下的熔絲保護。
10)行燈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電壓不得超過36V;
11)應急照明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由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或由蓄電池柜供電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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