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的構成和計算
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是固定資產投資中的積極部分,其在工程造價中比重增大,意味著生產技術的進步和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
一、設備購置費的構成與計算
設備購置費=設備原價+設備運雜費
1. 國產設備原價的構成與計算
國產設備原價一般指的是設備制造廠的交貨價,或訂貨合同價。對于國產標準設備,在計算時,一般采用帶有備件的原價。對于國產非標準設備,常用的計價方法有成本計算估價法、系列設備插入估價法、分部組合估價法、定額估價法等。按成本計算估價法,非標準設備原價的計算式為:
單臺非標準設備原價={[(材料費+加工費+輔助材料費)×(1+專用工具費率)
×(1+廢品損失費率)+外購配套件費]×(1+包裝費率)
-外購配套件費}×(1+利潤率)+銷項稅額
+非標準設備設計費+外購配套件費
※ 在用成本計算估價法計算非標準設備原價時,外購配套件費計取包裝費,但不計取利潤;非標準設備設計費獨立計算,與其他9項費用無關。
※ 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增值稅稅率。銷售額為前8項費用之和。
2. 進口設備的交易價格
在國際貿易中,較為廣泛使用的交易價格術語有FOB、CFR和CIF。
圖1-2設備抵岸價、FOB、CFR和CIF 的關系
(1)FOB即free on board,意為裝運港船上交貨,亦稱為離岸價格。FOB術語是指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義務。風險轉移,以在指定的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時為分界點。費用劃分與風險轉移的分界點相一致。
(2)CFR即cost and freight,意為成本加運費,或稱之為運費在內價。CFR是指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需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與FOB價格相比,CFR的費用劃分與風險轉移的分界點是不一致的。
(3)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意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習慣稱到岸價格。在CIF術語中,賣方除負有與CFR相同的義務外,還應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最低險別的海運保險,并應支付保險費。如買方需要更高的保險險別,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做出額外的保險安排。除保險這項義務之外,買方的義務也與CFR相同。
3. 進口設備原價的構成與計算
進口設備的原價是指進口設備的抵岸價,通常是由進口設備到岸價(CIF)和進口從屬費構成。
進口設備到岸價(CIF)=離岸價格(FOB)+國際運費+運輸保險費
=運費在內價(CFR)+運輸保險費
其中需要重點注意的費用計算公式是:
注:※ 國外運費即為國際運費。
注釋:運輸保險費公式的理解。
到岸價=貨價+國際運費+保險費
保險費率=保險費/到岸價
保險費=到岸價×保險費率
進口從屬費=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關稅+消費稅+進口環節增值稅+車輛購置稅
銀行財務費=離岸價格×人民幣外匯匯率×銀行財務費率
外貿手續費=到岸價格×人民幣外匯匯率×外貿手續費率
關稅=到岸價格(CIF)×人民幣外匯匯率×進口關稅稅率
進口產品增值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稅率
海關監管手續費=到岸價×海關監管手續費率
進口車輛購置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率
注:
※ 到岸價格作為關稅的計征基數時,通常又可稱為關稅完稅價格。
※ 在進口設備到岸價及從屬費用的計算過程中,考生應注意掌握的是各項費用的取費基數,這是歷年考核的一個重點問題。
(4)設備運雜費
設備運雜費主要由運費和裝卸費、包裝費、設備供銷部門手續費、采購與保管費組成。
注:國產設備的運費和裝卸費是指由設備制造廠交貨地點起至工地倉庫(或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堆放地點)止所發生的運費和裝卸費;進口設備的運費和裝卸費則是指由我國到岸港口或邊境車站起至工地倉庫(或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需安裝設備的堆放地點)止所發生的運費和裝卸費。
二、工具、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的構成及計算
工具、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是指新建或擴建項目初步設計規定的,保證初期正常生產必須購置的沒有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儀器、工卡模具、器具、生產家具和備品備件等的購置費用。一般以設備購置費為計算基數,乘以相應的費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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