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定于6月23日舉行,為幫助考生更全面掌握質量工程師考試用書知識點,小編整理了質量工程師考試科目《中級綜合知識》考點,預祝考試順利!
★◆第一條目的
本項標準針對實施零件及材料(以下稱“零件等”抽樣檢查的必要事項加以規定,目的在通過抽樣檢查確保品質,并使檢查朝向標準化。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項標準適用于零件等抽樣檢查的相關業務。
★◆第三條定義
1.進貨抽樣檢查
所謂進貨抽樣檢查是各制程自公司外部調度零件等,在接受這些貨品時所進行之抽樣檢查。
2.制程間的抽樣檢查
制程間的抽樣檢查是指對公司內部自行生產之零件等進行抽樣檢查。
★◆第四條檢查方式
依據抽樣檢查實施要領之指示。
★◆第五條檢查單位
1.進貨抽樣檢查原則上由進貨單位負責。如檢查部負責人認為基于品質保證上的需要,可依制程別、生產機器別及處理單位別加以區分,對進貨單位的物品進行抽樣檢查。
備注:如判斷有必要將進貨單位的物品加以區分進行檢查,事前應對進貨時的識別方法加以指示。
2.制程間的抽樣檢查,原則上以一天當中依相同生產條件連續生產之產品為單位。
★◆第六條抽樣檢查的實施基準及規格
1.實施抽樣檢查所必要之基準與規格,是以檢查規格書為依據。
2.檢查規格書由檢查部門依據圖面、規格式樣書及相關的基準規格等進行制作。
備注:必要時檢查規格書必須交送設計部門,由其進行內容的確認。
★◆第七條檢查之實施判定
1.資材部門及制造部門依據檢查委托書,請求實施抽樣檢查。另外,如規定受檢時必須提出品質數據資料,則必須將品質數據資料附加在檢查委托書中。
2.抽樣檢查以檢查規格書為依據實施,并確定合格與否。
備注:檢查部門經理依據規定的方法,對提出的品質數據及其他品質情報進行檢查及判定之結果,判斷有必要做進一步嚴格的檢查及制定時,應依其判斷進行。
(2)合格與否的判定結果,應依據規定的程序通知相關部門。
★◆第八條不合格貨批及不良品的處置
1.進貨抽樣檢查判定的不合格貨批及不良品。
(1)不合格的貨批與抽樣檢查查出的不良品,應確實加以識別,原則上應將貨品退回原購買單位。
(2)不合格的貨批再次交貨時,在明示不良品已修正或去除的條件狀況下,應視為新購入之物品處理。
2.制程間抽樣檢查抽樣出來的不合格貨批與不良品
(1)不合格之貨批及抽樣檢查所抽驗出來的不良品應確實加以識別。
(2)不合格之貨批,原則上由制造部門負責修正、重新檢查與選擇,不良品則采取修正,剔除手段。
(3)對于已修正或剔除不良品的貨批,原則上必須再次進行抽樣檢查。
★◆第九條不合格貨批的特別采用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如判斷不合格的貨批符合規定的條件,資材部門或制造部門必須提出特別采用之申請,并依據不合格產品的特別采用標準,進行處理。
★◆第十條檢查之省略與免檢查處理
1.檢查之省略
如能判斷在產品的生產中,品質獲得適當的管理,品質可以獲得保證,以及產品檢查未完成的狀況下,必須緊急使用或加工時,進貨抽樣檢查及制程間的抽樣檢查可以省略。詳細規定請參照另訂之抽樣檢查省略標準。
2.免檢處理
(1)一般市面廣泛銷售之物品、品質保證部經理判斷該物品的品質可由生產者獲得保證者,可免實施進貨抽樣檢查。
(2)列為“免檢”之物品,須在該物品等的進貨單的品質保證部門欄中注明“免檢”之字樣。
★◆第十一條對抽樣檢查之判定產生異議時的處理
當進貨一方或制造者與檢查部門之間,對檢查的判定產生異議(質疑)時,檢查部門的部門主管應設法進行協調,并由其做最后的判定。
★◆第十二條檢查記錄的保管
抽樣檢查之記錄應于規定的期間內保管于檢查部門。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時間 合格標準 考試培訓 考試用書 短信提醒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