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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級質量工程師考試中級理論與實務:統計總論

發表時間:2012/8/16 11:08:36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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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經濟統計的研究對象

1、統計的涵義

統計一詞在不同的場合可以有不同的涵義。統計有時指統計工作,即統計實踐活動,是對社會經濟現象的數量方面進行搜集、整理和分析的全過程;統計有時指統計資料,即通過統計工作過程所取得各項數據資料和與之相關的其他實際資料;統計有時指統計科學,即關于認識客觀現象數量特征和數量關系的原理原則和方式方法的科學。

統計的三種涵義是密切聯系的。統計工作和統計資料是統計活動和統計成果的關系,統計學和統計工作是理論和實踐的關系。

2、社會經濟統計學的研究對象

社會經濟統計學的研究對象是社會經濟現象總體的數量特征和數量關系,通過這些數量方面的研究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發展變化的規律性。統計學和統計工作是理論和實踐的關系,它們所要認識的研究對象是一致的。

3、社會經濟統計學研究對象的特點

可概括為:社會性;總體性;變異性。

二、統計工作過程及統計研究方法

1、統計工作過程

統計工作過程所包括的環節有統計設計、統計調查、統計整理、統計分析、統計資料的提供與開發。

2、統計研究方法

統計研究方法有大量觀察法、統計分組法、綜合指標法、統計模型法、歸納推斷法。

三、國家統計的職能

國家統計兼有信息職能、咨詢職能、監督職能等三種職能。

四、統計學的幾個基本概念及相互關系

1、統計總體與總體單位

統計總體是根據統計研究的任務目的所確定的研究事物的全體,是客觀存在的具有共同性質的個體所構成的整體。

構成統計總體的個體單位稱總體單位。

在一次特定范圍、目的的統計研究中,統計總體與總體單位是不容混淆的,二者的含義是確切的,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但是隨著統計研究任務、目的及范圍的變化,統計總體和總體單位可以相互轉化。

統計總體同時具有大量性、同質性、變異性等特點。大量性是指構成總體的總體單位數要足夠的多,總體應由大量的總體單位所構成,大量性是對統計總體的基本要求;同質性是指總體中各單位至少有一個或一個以上不變標志,即至少有一個具有某一共同標志表現的標志,使它們可以結合起來構成總體,同質性是構成統計總體的前提條件;變異性就是指總體中各單位至少有一個或一個以上變異標志,即至少有一個不同標志表現的標志,作為所要研究問題的對象。變異性是統計研究的重點。

2、標志與標志表現

標志是說明總體單位所共同具有的屬性和特征的名稱。標志有品質標志和數量標志之分。品質標志說明總體單位的屬性特征,無法量化,如職工的性別、文化程度,企業的經濟成份,產品品牌等。數量標志說明總體單位的數量特征,能夠量化,如職工的工齡、工資水平,企業的職工數、總產值、總產量、勞動生產率等。

總體單位與統計標志是有區別的。總體單位是統計標志的直接承擔者,是載體;統計標志依附于總體單位并說明總體單位的屬性和特征。依附于某個總體單位的標志可以有多個。

標志表現即標志特征在各單位的具體表現。如果說標志是統計所要調查的項目,那么標志表現是調查所得結果,即標志的實際體現。

標志表現有品質標志表現和數量標志表現之分。品質標志表現只能用文字表述,因此不能轉化為統計指標,但對其對應的單位進行總計時就形成統計指標。數量標志表現是一具體數值,也稱標志值。

就一個品質標志或數量標志而言,其具體表現可能多種多樣,不能將標志與標志表現混為一談。如對三個工人的月工資計算平均數,只能說是對三個標志表現或三個標志值(變量值)計算平均數,不能說對三個數量標志計算平均數,因為數量標志只有一個,即工人“月工資”。

3、變異與變量

如果某一標志的具體表現在總體各單位相同,則稱該標志為不變標志;如果某一標志的具體表現在各單位不盡相同,則稱該標志為可變標志。可變標志的標志表現由一種狀態變到另一種狀態,統計上把這種現象或過程稱變異。變異是一種普遍現象,有變異才有必要進行統計。

變異有屬性變異和數量變異之分。屬性變異表明質的差別,數量變異表明量的差別。

不變的數量標志稱常量或參數。

可變的數量標志和所有的統計指標稱變量。變量的數值表現稱變量值,即標志值或指標值。

變量按其數值是否連續可分為連續性變量和離散性變量。連續性變量的數值是連續不斷的,任意兩個變量值之間可以無限分割,如工業總產值、商品銷售額、身高、體重等,既可用小數表示,也可用整數表示;離散變量的取值可以按一定次序一一列舉,如工廠數、工人數、機器臺數等,變量值通常用整數表示。

4、統計指標和指標體系

統計指標是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總體綜合數量特征的科學概念或范疇。

正確理解統計指標時應注意:

①統計指標反映現象總體的數量特征;

②一個完整的統計指標應該由總體范圍、時間、地點、指標數值和數值單位等內容構成。

統計指標和統計標志是一對既有明顯區別又有密切聯系的概念。二者的主要區別是:

① 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征的,標志是說明總體單位特征的;

② 指標具有可量性,無論是數量指標還是質量指標,都能用數值表示,而標志不一定。數量標志具有可量性,品質標志不具有可量性。

標志和指標的主要聯系表現在:

① 指標值往往由數量標志值匯總而來;

② 在一定條件下,數量標志和指標存在著變換關系。

統計指標按其反映的數量特點不同可分為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數量指標是反映現象總規模水平或工作總量的指標,也稱總量指標,一般通過數量標志值直接匯總而來,用絕對數表示,指標數值均有單位;質量指標是反映現象總體相對水平或工作質量的統計指標,又分為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分別用相對數和平均數表示,它們通常是由兩個總量指標對比派生出來的,反映現象之間內在聯系和對比關系。

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的關系表現在:數量指標是計算質量指標的基礎,質量指標往往是相應的數量指標進行對比的結果。

統計指標體系是各種互相聯系的指標群構成的整體,用以說明所研究的社會經濟現象各方面互相依從和互相制約的關系。一個指標的作用總是有限的,它只能反映現象總體的某一側面,只有使用指標體系才能反映現象總體全貌。

統計指標體系大體上可分為基本統計指標體系和專題統計指標體系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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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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