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證券行業發展,不斷完善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協會制定了《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同時廢止。
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第四章 證券市場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及法律責任
第一節 證券一級市場
熟悉擅自公開或變相公開發行證券的特征及其法律責任;熟悉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的犯罪構成、刑事立案追訴標準及其法律責任;掌握非法集資類犯罪的犯罪構成、立案追訴標準并熟悉其法律責任;掌握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認定;了解擅自改變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用途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證券二級市場
掌握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的刑事責任的認定;掌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的認定;掌握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的認定;掌握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的認定;掌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的法律責任認定;熟悉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的犯罪構成、刑事追訴標準及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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