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了解和復習2013年證券從業考試科目教材相關重點,中國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網特地整理了各個科目考試難點,希望可以對您有所幫助!
第一章證券投資基金概述
第一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概念與特點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法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看書上P2圖示。
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概念的考點如下,這些考點可能成為單項選擇題:
1、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的方式募集資金。
2、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通過購買一定數量的基金份額參與基金投資。
3、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性。
4、基金資產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5、基金資產由基金管理人進行組合投資。
6、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所有人。
7、基金盈余全部歸基金投資者所有。
8、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投資工具。
9、證券投資基金以股票、債券等金融證券為投資對象。
10、基金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份額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11、證券投資基金在美國被稱為“共同基金”;在英國及中國香港被稱為“單位信托基金”;在日本和中國臺灣稱為“證券投資信托基金”;在歐洲一些國家稱為“集合投資基金”或“集合投資計劃”。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重要考點,經常以多項選擇題出現)
(一)集合理財,專業管理
(二)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四)嚴格管理,信息透明
(五)獨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證券投資基金與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較
(一) 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差異(共3條,常以多項選擇題出現)
1、反映的經濟關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種所有權關系;
債券反映的債權債務關系;
基金反映的是一種信托關系,受益憑證。
2、所籌資金的投向不同 。
股票、債券是直接投資工具,所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實業領域。
基金是間接投資工具,所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有價證券等金融工具。
3、投資收益與風險大小不同
股票:高風險、高收益。
債券:低風險、低收益。
基金:介于股票和債券之間,風險相對適中、收益相對穩健。
(二)基金與銀行存款的差異
考點主要有兩個:
基金通過銀行代銷,但不是銀行發行的。(以判斷題目出現)。
有3條差異,常以多項選擇出現。
1、性質不同
2、收益與風險大小不同
3、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第二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參與主體
本節與2008教材有變動。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2009版新加的段落)
基金的運作包括基金的市場營銷、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資管理、基金資產的托管、基金份額的登記、基金的估值與會計核算、基金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運作活動在內的所有相關環節。
從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可以分為:基金的市場營銷、基金的投資管理與基金的后臺管理三大部分。(多項選擇題)
二、基金的參與主體
分為基金當事人、基金市場服務機構、監管機構和自律機構三大類。(常以多項選擇題目出現)
(一)基金當事人(常以多項選擇題出現)
1、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即基金投資人,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資收益的受益人。
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的權利(請同學們仔細閱讀,此處常成為考點,也是難點)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職責(請同學們仔細閱讀,此處常成為考點,也是難點)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運作中具有核心作用。
在我國,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3、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的職責(請同學們仔細閱讀,此處常成為考點,也是難點)
在我國,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設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資格的商業銀行擔任。
(二)證券投資基金市場服務機構
包括:基金銷售機構、登記注冊機構、律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基金投資咨詢公司與基金評級機構。
(三)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與2008教材不一樣)
基金監管機構(中國證監會)
基金自律組織(證券交易所是基金自律管理機構之一。基金行業自律組織基金同業協會)
三、證券投資基金運作關系圖
第三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形式
依照基金法律形式不同,基金可分為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目前我國的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則以美國的投資公司為代表。
一、契約型基金
契約型基金是依據基金合同而設立的一類基金。基金合同是規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基金投資者是公司的股東。
三、契約性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區別(請同學們注意,這是考試重點,經常出現,需要花時間仔細學習與掌握)。
(一)法律形式不同。
契約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資格,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
(二)投資者的地位不同
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沒有管理基金資產的權利;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股東大會享有管理基金的權利。由此可見,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的權利要大一些,契約型基金持有人大會賦予基金持有人的權利相對小。
(三)基金營運依據不同。
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合同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營運基金。
第四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方式
依據基金運作方式不同,可以將基金分為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的概念:指基金規模在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在交易所交易,基金持有人不得提前贖回。
開放式基金的概念:基金規模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申購、贖回、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不包括新型開放式基金。
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區別(考試重點,需要仔細閱讀、掌握)
1、期限不同。封閉式基金有一個固定的存續期。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封閉式基金期限應在5年以上,期滿后可申請延期,目前我國的封閉式基金存續期限一般為15年。開放式基金一般無期限。
2、規模限制不同。封閉式基金規模固定;開放式基金規模不固定。
3、交易場所不同。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開放式基金可以在代銷機構、基金管理人等場所申購、贖回,一般為場外交易方式。
4、價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價格主要受二級市場供求關系影響;開放式基金價格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不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
5、激勵約束機制和投資策略不同。與封閉式基金相比,開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好的激勵約束機制。
第五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起源與發展
一、 證券投資基金的起源(做為常識性掌握)
1868年,英國成立的“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是證券投資基金的雛形。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
1924年3月21日,“馬薩諸塞投資信托基金”在美國波士頓成立,這是世界上第一只公司型開放式基金。
三、全球基金業發展的趨勢與特點(常識性掌握)
(一) 美國占據主導地位,其他國家發展迅猛
(二) 開放式基金成為證券投資基金的主流產品
(三) 基金市場競爭加劇,行業集中趨勢突出
(四) 基金的資金來源發生了重大變化(退休養老金快速增長)
第六節 我國基金業的發展概況
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80年代末至97年11月14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之前)
第二階段(《暫行辦法》頒布
2001年9月,我國第一只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
第三階段快速發展階段
04年六一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標志基金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第七節 基金業在金融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常識性掌握,可能會以多項選擇題目出現)
一、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投資渠道
二、優化金融結構,促進經濟增長
三、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四、完善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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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