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冊咨詢工程師教材第四章財政管理制度知識點
一、財政支出
□概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為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對財政資金進行分配和是與的過程。
(一)我國財政部門目前采用的分類
□支出功能分類——按政府主要職能活動分
△一般的公共服務開支 △外交 △國防 △教育 △公共安全 △科學技術
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用 △住房建筑和美化環境的開支 △其他的社會服務開支 △經濟服務費用
△無法歸類的和用于其他用途的開支(如預防災害的準備金)
(一)我國財政部門目前采用的分類
■按經濟類型分-按用途分
(二)其他視角的分類
□按財政支出的經濟性質分
△購買性支出:政府按照等價交換原則購買商品和勞務,以便向公眾提供各種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支出。
△轉移性支出:政府單方面把部分收入的所有權無償轉移出去的支出。
□按財政支出在社會再生產中的作用分
△補償性支出:對在生產過程中固定資產的耗費部分進行彌補的支出。
△積累性支出:最終用于社會擴大再生產和增加社會儲備的支出。
△消費性支出:用于社會公共消費方面的支出
□按財政支出的目的性分
△預防性支出:用于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衛國家安全,使其不受敵對力量的破壞和侵犯, 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穩定的支出。
△創造性支出:用于改善人民生活,是社會秩序更加良好,經濟更為發展的支出。
□按政府對財政支出的控制能力分
△不可控制性支出: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必須按時、如數支付的剛性支出。
△可控性支出:不受法律約束,可由政府部門根據每個預算年度的需要分別決定或加以增減、具有一定彈性的支出。
□按財政支出的受益范圍分
△一般利益支出:全體社會成員均可享受其所提供的利益的支出。
△特殊利益支出:對社會某些特定居民或企業給予特殊利益的支出。
二、財政收入的主要內容
(一)稅收收入
□職能:組織財政收入、調節經濟和調節收入分配
□占財政收入的 90%左右
□目前我國有 19 個稅種,其中 17 個由稅務部門征收,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消費稅由海關部門代征。
(二)非稅收入
□含義: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券收入以外的財政收入,是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
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和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
□具體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
(三)國債
□中央政府為實現公共財政職能、平衡財政收支、按照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籌集財政資金的一種方式。
國債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國債余額管理制度、國債計劃管理制度、國債計劃執行制度。
【例題·單選題】
( )指政府單方面把部分收入的所有權無償轉移出去的支出。
A.政府采購支出
B. 消 費 支 出
C.政府轉移支出
D.資本形成
【答案】C
【解析】政府轉移支出指政府單方面把部分收入的所有權無償轉移出去的支出。
【例題·單選題】
( )是指國家為了滿足實現其職能的需要,依據其政治和經濟權利主要采取稅收和國有資產權益收入形式所籌集的一部分社會產品或社會產品價值。
A.稅收收入 B.財政收入
C.公債收入 D.國有資產收入
【答案】B
【解析】財政收入是指國家為了滿足實現其職能的需要,依據其政治和經濟權利主要采取稅收和國有資產權益收入形式所籌集的一部分社會產品或社會產品價值。
三、預算體制與預算體系
(一)預算體制的含義
□處理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政府之間財政關系的各種制度的總稱
□核心是各級預算主體的獨立自主程度以及集權和分權關系問題
□主要內容
△預算管理主體和級次-一級政權為一級預算管理主體
△預算收支的劃分原則和方法
△預算管理權限的劃分
△預算調節制度和方法
(二)我國的預算體制
□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框架
△分稅制含義: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劃分事權的基礎上,區分不同稅種,建立相對獨立的中央稅收體系和地方稅收體系
△我國現行中央地方支出責任劃分
⊙中央財政支出責任:國防費、武警經費、外交支出、中央級行政管理費、中央統管的基本建設投資、中央直屬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新產品試制費、地質勘探費、中央安排的農業支出、由中央負擔的國內外債務的還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級負擔的公檢法支出和文化、教育、衛生、科學等各項事業費支出。
□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框架
△我國現行中央地方支出責任劃分
⊙地方財政支出責任:地方行政管理費、公檢法經費、民兵事業費、地方統籌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地方企業的改造和新產品試制費、地方安排的農業支出、城市維護和建設經費、地方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事業費以及其他支出。
□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框架
△我國現行中央地方收入劃分
⊙中央固定收入:關稅,海關代征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鐵道、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等集中繳納的收入(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市建設維護稅),未納入共享范圍的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企業上繳利潤等。
□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框架
△我國現行中央地方收入劃分
⊙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增值稅中央分享 75%,地方分享 25%;納入共享范圍的企業所得稅中央分享 60%,地方分享 40%;資源稅則按不同的資源品種劃分,海洋石油資源稅作為中央收人,其他資源稅作為地方收人;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分享 97%,上海、深圳分享3%。
□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框架
△我國現行中央地方收入劃分
⊙地方固定收入:營業稅(不含各銀行總行、鐵道部門、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營業
稅),地方企業上繳利潤,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各銀行總行、鐵道部門、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發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煙葉稅,土地增值稅,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等。
三、預算體制與預算體系
(二)轉移支付制度
□一般性轉移支付:為彌補財政實力薄弱地區的財力缺口,均衡地區間財力差距,實現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的均等化,中央財政安排給地方財政的補助支出,由地方統籌安排。包括均衡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等。
□專項轉移支付——中央財政為實現特定的宏觀政策及事業發展戰略目標,以及對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務或中央政府共同承擔事務進行補償而設立的補助資金。重點用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支農等公共服務領域。
□一般性轉移支付與專項轉移支付的不同特定——一般性轉移支付能夠發揮地方政府了解居民公共服務實際需求的優勢,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統籌安排財政支出和落實管理責任;專項轉移支付則能夠更好地體現中央政府的意圖,促進相關政策落實,且便于按監督檢查。
(三)預算體系與預算構成
□政府預算與國家預算
△政府預算:經法定程序審批核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財政收支計劃。
△國家預算:經法定程序審批核準的一個國家各級政府預算的總和。
△我國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共五級預算。
□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責
△人民代表大會擁有的預算管理職責: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責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擁有的預算管理職責:監督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政府決算;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擁有的預算管理職責: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作關于本級總預算草案的報告;將下一級政府報送備案的預算匯總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決定本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編制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監督本級和下級政府各部門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Q令Q;向:2本0級6人99民1代0表0大86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情況。
□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責
△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擁有的預算管理職責:具體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具體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提出本級預算預備費動用方案;具體編制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行情況。
□政府預算的構成
△公共財政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社會保障預算
四、國有資產管理
(一)國有資產及其分類
□國有資產的概念
△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的各種財產權益的總稱。
△國家以各種形式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收益
△國家撥款、接受贈與等形成的各種財產和財產性權力
△憑借國家權力取得的資源、財產
□國有資產的分類
△經營性國有資產
△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資源性國有資產
(二)國有資產管理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企業國有資產及其出資人職責
△國家出資企業:國家出資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任免
⊙任免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和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向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股東會、股東大會提出董事、監事人選。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關系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合Q并Q、:分2立06、9解9散1、0申0請86破產以及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事項
△資產評估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資產評估
⊙何時需評估:合并、分立、改制,轉讓重大財產,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清算或者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事項
⊙評估機構:依法成立的符合條件的資產評估機構;涉及應當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事項的,應當將機構情況予以報告。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資產評估
⊙應當向資產評估機構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評估機構應當對其所出具的評估報告負責。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從國家出資企業分得的利潤
⊙國有資產轉讓收入
⊙從國家出資企業取得的清算收入
⊙其他國有資本收入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
△國有資本收益
⊙應繳利潤
⊙國有股股利、股息
⊙國有產權轉讓收入
⊙企業清算收入
⊙其他國有資本收益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
△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四類)
⊙第一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 15%
⊙第二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 10%
⊙第三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 5%
⊙免交國有資本收益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
⊙賬務清理:對企業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等基本財務情況,以及企業的各項內部資金往來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資產清查: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
⊙價值重估:對企業、單位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背離圈套的主要固定資產進行重新做估價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
⊙損益認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對企業申報的各項資產損益和資金掛賬進行認證。
⊙資金核實: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對企業上報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組織進行審核并批復準
予賬務處理,重新核定企業實際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管理體制: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
⊙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
⊙國家調撥給行政單位的資產
⊙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
⊙接受捐贈或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內容和原則
⊙主要任務: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推動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監管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的國有資產,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內容: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統計報告和監督檢查等。
⊙原則: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
△關于資產配置的主要規定
⊙有規定標準的資產按照標準配備,沒有標準的,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購置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按程序報批;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審批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關于資產配置的主要規定
⊙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應當實施政府采購
⊙行政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對購置的資產進行驗收、登記,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資產評估的主要規定
⊙何時需評估:取得的沒有原始價格憑證的資產;拍賣、有償轉讓、置換國有資產;其他情形
⊙委托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
⊙行政單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特別推薦: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