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注冊咨詢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了咨詢工程師考試科目《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教材解析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考試有所幫助!
三、場(廠)址比選
一般應有幾個方案的對各因素的進行比較。
(一)場(廠)址比較的主要內容
場(廠)址比較的主要內容包括建設條件比較、建設費用比較、經營費用比較、運輸費用比較、環境影響比較和安全條件比較五個部分。
1、建設條件比較
場(廠)址的建設條件包括地理位置、土地資源、地勢條件、工程地質條件、土石方工程量條件、動力供應條件、資源及燃料供應條件、生活設施及協作條件等。
2、投資費用比較
投資費用包括場地開拓工程、基礎工程、運輸工程、動力供應及其他工程等費用。
3、運營費用比較
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及運輸費、產品運輸費、動力費、排污費和其他運營費用。
4、外境保護條件比較。環境保護條件包括物(廠)址位置與城鎮規劃關系、與風向關系、與公眾利益關系等。
5、場(廠)址的安全條件論證比較。
四、項目選址意見
通過方案比較,編制場(廠)址選擇報告,提出場(廠)址推薦意見。應描述推薦方案場(廠)址概況、優缺點和推薦理由,以及項目建設對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交通、公用設施等的影響。選址方案的位置圖應標明原料進廠方式和路線、水源地、進廠給水管線、熱力管線、發電廠或變電所、電源進線、灰渣場、排污口、鐵路專用線、生活區等位置。供主管部門和項目法人審批。
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要求,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和實施水利、鐵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時,應當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決策分析與評價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
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報告編制和評估單位有責任提出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工程建設可能誘發、加劇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設本身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危險性;擬采取的防治措施。
相關文章: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