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基地基本要求
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點,其下設的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標準除符合《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一)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個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條件,便于管理。
(二)醒目位置張貼考生須知和考站分布圖等有關內容。
(三)設置考生候考區,方便考生等候參加考試。
(四)有符合條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試卷與其他保密資料。
(五)配備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維護考試秩序和紀律。
二、考試基地器材配置
(一)一般器械
聽診器、臺式血壓計(水銀)、溫度計、叩診錘、壓舌板(一次性)、手電筒、消毒手套、消毒器具、消毒液、消毒棉球(紗布)、消毒棉簽、液體石蠟、75%和95%酒精棉球、2%碘酒棉球、消毒滑石粉、膠布、讀片燈箱、檢查床、硬板、擔架、直尺、皮尺、鑷子、大頭針、屏風、污物桶等。
(二)專用設備和器械
脈診墊、毫針(0.5寸、1.0寸、1.5寸、2.0寸、2.5寸)、三棱針、皮膚針、皮內針;大、中、小型號拔火罐;艾絨、艾條、火柴;推拿巾、繃帶或三角巾、小夾板;手術衣、隔離衣;換藥包、止血鉗;吸痰器、吸痰管;穿刺包(腰穿、胸穿、骨穿、腹穿);導尿包、胃管;吸氧設備。
(三)符合操作要求的多用途醫學教學模擬人。
(四)心電圖檢查單、X線片、實驗室檢查結果報告單等。
(五)實施考試所需的其他器材。隨著考試手段的不斷改進,將引進聲光電模擬,以及微機人機對話等科學方法,須配備計算機、打印機等設備。
三、考試實施
(一)考試內容及考試方式
第一站考試:
(1)考試內容:病(例)案分析。
(2)考試方法:紙筆考試。
第二站考試:
(1)考試內容:基本操作技能,包括中醫臨床技術操作、體格檢查及西醫臨床技術操作。
(2)考試方法:在體檢者身上或在醫學教學模擬人或醫用模塊等設備上進行操作。
第三站考試:
(1)考試內容:臨床答辯,包括中醫臨床問題答辯、西醫臨床問題答辯(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不測試此項目)、輔助檢查結果臨床判讀。
(2)考試方式:現場口試。
(二)合格標準
每考生必須完成1~3站考試;
考試總分為100分,達到60分為考試合格。
附: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各站考試項目設置與有關內容一覽表
站次 | 具有規定學歷人員 (中醫執業、助理) | 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 (中醫執業、助理) | ||||||
考試 內容 | 考試 分數 | 考試 方法 | 考試 時間 | 考試 內容 | 考試 分數 | 考試 方法 | 考試 時間 | |
一 | 病案分析 | 20 | 紙筆作答 | 60分鐘 | 病案分析 | 20 | 紙筆作答 | 60分鐘 |
病案分析 | 20 | 病案分析 | 20 | |||||
二 | 中醫操作 | 10 | 實際操作 | 15分鐘 | 中醫操作 | 10 | 實際操作 | 15分鐘 |
中醫操作 | 10 | 中醫操作 | 10 | |||||
體格檢查 | 5 | 實際操作 | 體格檢查 | 5 | ||||
西醫操作 | 5 | 實際操作 | 西醫操作 | 5 | ||||
三 | 中醫問診 | 10 | 現場口述 | 15分鐘 | 中醫問診 | 10 | 現場口述 | 15分鐘 |
中醫答辯 | 5 | 中醫答辯 | 10 | |||||
雙重診斷 | 10 | 中醫答辯 | 5 | |||||
臨床判讀 | 5 | 臨床判讀 | 5 | |||||
合計 | 100分 | 90分鐘 | 100分 | 90分鐘 |
注:實踐技能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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