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歸納推理
歸納推理的前提是一些關于個別事物或現象的命題,而結論則是關于該類事物或現象的普遍性命題。歸納推理的結論所斷定的知識范圍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因此,歸納推理的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不是必然性的,而是或然性的。也就是說,其前提真而結論假是可能的,所以,歸納推理乃是一種或然性推理。
拿任何一種草藥來說吧,人們為什么會發現能治好某種疾病呢?原來,這是經過我們先人無數次經驗(成功的或失敗的)的積累的。由于某一種草無意中治好了某一種病,第二次,第三次,……都治好了這一種病,于是人們就把這幾次經驗積累起來,做出結論說, "這種草能治好某一種病。"這樣,一次次個別經驗的認識就上升到對這種草能治某一種病的一般性認識了。這里就有著歸納推理的運用。
(二)歸納推理與演繹推理的區別和聯系
歸納推理與演繹推理的主要區別是:首先,從思維運動過程的方向來看,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的知識的前提推出一個特殊性的知識的結論,即從一般過渡到特殊;而歸納推理則是從一些特殊性的知識的前提推出一個一般性的知識的結論,即從特殊過渡到一般。其次,從前提與結論聯系的性質來看,演繹推理的結論不超出前提所斷定的范圍,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即其前提真而結論假是不可能的。一個演繹推理只要前提真實并且推理形式正確,那么,其結論就必然真實。而歸納推理(完全歸納推理除外)的結論卻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范圍,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系不是必然的,而只具有或然性,即其前提真而結論假是有可能的。也就是說,即使其前提都真也并不能保證結論是必然真實的。
歸納推理與演繹推理雖有上述區別,但它們在人們的認識過程中是緊密的聯系著的,兩者互相依賴、互為補充,比如說,演繹推理的一般性知識的大前提必須借助于歸納推理從具體的經驗中概括出來,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沒有歸納推理也就沒有演繹推理。當然,歸納推理也離不歸納推理也離不開演繹推理。比如,歸納活動的目的、任務和方向是歸納過程本身所不能解決和提供的,這只有借助于理論思維,依靠人們先前積累的一般性理論知識的指導,而這本身就是一種演繹活動。而且,單靠歸納推理是不能證明必然性的,因此,在歸納推理的過程中,人們常常需要應用演繹推理對某些歸納的前提或者結論加以論證。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沒有演繹推理也就不可能有歸納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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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