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題
1.某轎車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3月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境內采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730萬元;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零配件,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800萬元,增值稅24萬元;支付水電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稅額120萬元,其中職工浴室使用5%;
(2)進口一批生產轎車用的發動機,支付貨價800萬元(折合人民幣),支付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費用和保險費共計80萬元,支付賣方傭金20萬元;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200輛中輕型商用客車,不含稅銷售額共計3600萬元,合同規定本月收回50%貨款,其余款項下月收回;由于購貨方資金緊張,實際收到貨款1500萬元;銷售800輛A牌小轎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2000萬元,支付不含稅運費150萬元,取得運輸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將4輛自產A牌小轎車獎勵給做出突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將2輛自產中輕型商用客車贈送某關系單位;將1輛自產A牌小轎車移送給本廠集體福利部門使用;
(5)提供汽車修理勞務,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金額46.8萬元;對外提供汽車租賃業務,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租金收入14萬元。
已知:發動機關稅稅率為20%,有關涉稅憑證合法且已通過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
(1)計算該企業業務(1)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2)計算該企業進口發動機應繳納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
(3)計算該企業業務(3)應確認的銷項稅額及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4)計算該企業業務(4)應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5)計算該企業業務(5)應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6)計算該企業當月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2.甲建筑公司(一般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為A地,2017年發生如下業務:
(1)2017年10月承接B地的工程項目,2017年12月取得該項目的建筑服務價款555萬元(含稅價),當月支付給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11萬元(含稅價,乙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提供的為清包工服務,未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2)2017年11月承接C地的工程項目,2017年12月取得該項目的建筑服務價款206萬元(含稅價),當月支付給分包方丙公司分包款51.5萬元(含稅價,丙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甲建筑公司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3)2017年12月除B、C兩地項目外無其他業務,當月取得可抵扣進項稅額35萬元(不包含用于C地簡易計稅項目而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
(1)甲建筑公司承接的B地工程項目應向哪個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應預繳稅額多少?
(2)甲建筑公司承接的C地工程項目應向哪個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應預繳稅額多少?
(3)甲建筑公司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取得的憑證有何要求?
(4)甲建筑公司12月在其機構所在地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是多少?應補繳的稅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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