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與解析
一、單選題(每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你認為正確的答案,用鼠標點擊相應選項)
1.
【答案】B
【解析】該項固定資產2016年12月31日的計稅基礎=4200-4200×2/20=3780(萬元),2017年12月31日的計稅基礎=3780-3780×2/20=3402(萬元)。
2.
【答案】D
【解析】大海公司當期期末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150-30=120(萬元),因為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所以計稅基礎=120×150%=180(萬元)。
3.
【答案】B
【解析】確認國債利息收入時同時確認的資產,會計上資產的賬面價值與稅法上的計稅基礎一致,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4.
【答案】B
【解析】2016年年末,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300萬元,計稅基礎為0,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300×25%=75(萬元);2017年年末,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300+200-100=400(萬元),計稅基礎為0,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400×25%=100(萬元),2017年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為25萬元(100-75)。
5.
【答案】D
【解析】B專利技術2017年12月31日賬面價值=4000-4000/10×6/12=3800(萬元),因為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所以計稅基礎=3800×150%=5700(萬元),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700-3800=1900(萬元),但是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也不是企業合并,不確認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
6.
【答案】D
【解析】本期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50-120)×25%=7.5(萬元),本期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300-260)×25%-5=5(萬元),遞延所得稅費用=本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本期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本期轉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本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5-7.5=-2.5(萬元)。
7.
【答案】D
【解析】3年的預計盈利已經超過600萬元的虧損,說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能夠在稅法規定的5年經營期內轉回,應該確認這部分遞延所得稅資產。2016年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600×25%=150(萬元);2017年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的金額=150×25%=37.5(萬元)。
8.
【答案】A
【解析】①甲公司2017年應納稅所得額=400+10+(200-1000×15%)-10=450(萬元);②應交所得稅=450×25%=112.5(萬元);③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00-1000×15%)×25%-0=12.5(萬元);④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10×25%-0=2.5萬元;⑤所得稅費用=112.5-12.5+2.5=102.5(萬元)。
9.
【答案】C
【解析】選項A、C和D,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導致“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增加。
10.
【答案】D
【解析】選項A、B和C,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納稅調增。
二、多選題(每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你認為正確的答案,用鼠標點擊相應選項。每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
1.
【答案】BD
【解析】2017年12月31日,投資性房地產的計稅基礎=(25000-5000)-(25000-5000)/10×9/12=18500(萬元),選項A錯誤;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為24000萬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24000-18500=550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5500×25%=1375(萬元),選項B正確;2017年3月31日寫字樓賬面價值為23000萬元,計稅基礎=25000-5000=20000(萬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23000-20000=300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3000×25%=750(萬元),因轉換時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的差異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所以遞延所得稅負債對應科目也為其他綜合收益,金額為750萬元,選項C錯誤;計入所得稅費用的金額=1375-750=625(萬元),選項D正確。
2.
【答案】ABD
【解析】2017年12月31日存貨成本為90萬元,可變現凈值為70萬元,存貨跌價準備余額為20萬元,本期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0-(10-2)=12(萬元),存貨賬面價值=90-20=70(萬元),存貨計稅基礎為成本90萬元,選項A、B和D正確,選項C錯誤。
3.
【答案】ABD
【解析】選項C屬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4.
【答案】AC
【解析】“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賬面價值=4800-4000=800(萬元),計稅基礎為0,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0萬元,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甲公司2016年度按稅法可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4000×2.5%=100(萬元),實際發生的90萬元當期可扣除,2016年超過稅前扣除限額的部分本期可扣除10萬元,應當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10×25%=2.5(萬元)。
5.
【答案】ABC
【解析】本期應納稅所得額=200+15+3+5+20=243(萬元);本期應交所得稅=243×25%=60.75(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期末余額=(5+20)×25%=6.25(萬元);所得稅費用=60.75-6.25=54.5(萬元)。
6.
【答案】AC
【解析】選項A,購買日乙公司考慮所得稅影響后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600-(600-500)×25%=575(萬元);選項B,購買日確認商譽=700-575×100%=125(萬元);選項C,因商譽的初始確認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選項D,購買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的差異對應資本公積而非所得稅費用。
7.
【答案】AB
【解析】選項C,企業擬長期持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選項D,超出部分差額對未來期間計稅不產生影響,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8.
【答案】AC
【解析】資產負債表日,有確鑿證據表明未來期間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以前期間未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選項A正確。但是,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因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不予確認:(1)該項交易不是企業合并;(2)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選項C正確。
9.
【答案】ACD
【解析】企業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稅應當和計入到暫時性差異的科目一致,如果該暫時性差異計入到其他綜合收益,則遞延所得稅對應其他綜合收益,如果暫時性差異計入了損益,則遞延所得稅對應所得稅費用,如果暫時性差異計入到資本公積,則確認的遞延所得稅對應資本公積,選項B錯誤。
10.
【答案】AB
【解析】應交所得稅應當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中負債一欄,選項C錯誤;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中,一方的當期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資產與另一方的當期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不能予以抵銷,除非所涉及的企業具有以凈額結算的法定權利并且意圖以凈額結算,選項D錯誤。
三、計算分析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除特別說明外,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答案中金額用萬元表示)
1.
【答案】
(1)應納稅所得額=2000+[300×2/10-(300-15)/10]-120/10+(120-90)+80=2129.5(萬元),應交所得稅=2129.5×25%=532.38(萬元);
(2)
事項(1)2017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300-300/10×2=240(萬元),計稅基礎=300-(300-15)/10=271.5(萬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71.5-240=31.5(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31.5×25%=7.88(萬元);
事項(2)無形資產使用壽命不確定,不計提攤銷,所以2017年12月31日成本為120萬元,可收回金額為90萬元,所以賬面價值為90萬元,計稅基礎=120-120/10=108(萬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8-90=18(萬元)。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8×25%=4.5(萬元);
事項(3)2017年12月31日預計負債賬面價值為80萬元,計稅基礎為0,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80×25%=20(萬元);
事項(4)2017年12月31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務工具賬面價值為1020萬元,計稅基礎為900萬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020-900=12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30萬元(120×25%);
綜上:
2017年12月31日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7.88+4.5+20=32.38(萬元)。
2017年12月31日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為30萬元。
(3)
2017年所得稅費用=532.38-32.38=500(萬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5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32.38
其他綜合收益 3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32.38
遞延所得稅負債 30
2.
【答案】
(1)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1010
貸:銀行存款 1010(200×5+10)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390
貸:其他綜合收益 390(1400-1010)
借:其他綜合收益 97.5(390×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97.5
(2)2×17年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500-350-50+[4000-4000×(1-10%)/20×9/12-3600]×25%+(350-310)×25%(事項4)=176.25(萬元)。
(3)2×17年年末“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余額=(1400-1010)×25%=97.5(萬元)。
(4)長城公司2×17年度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費用=500-176.25=323.75(萬元)
(5)應納稅所得額=6000+[(4000-3600)-4000×(1-10%)/20×9/12](事項1)-100(事項2)+40(事項4)-50÷25%(事項5轉回上年超標的廣告費)-350÷25%(彌補以前年度虧損)=4605(萬元),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4605×25%=1151.25(萬元)。
(6)2×17年度所得稅費用=1151.25+323.75=1475(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 147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151.25
遞延所得稅資產 323.75
四、綜合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以萬元表示,涉及計算的,要求列出計算步驟)
【答案】
(1)甲公司2017年度應納稅所得額=7900+1600(資產相關政府補助)+(2000-10000×15%)(廣告費超支)+100(補提的壞賬準備)=10100(萬元);甲公司2017年度應交所得稅=10100
×15%=1515(萬元)。
(2)
①資料一:
收到與資產相關政府補助1600萬元,相關資產至年末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以遞延收益的賬面價值為1600萬元;稅法規定此補助應于收到時確認為當期收益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因而其計稅基礎=1600-1600=0(萬元),累計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600-0=1600
(萬元)。
②資料二:
該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7.5×200=1500(萬元);其計稅基礎=5.5×200=1100(萬元),累計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1500-1100=400(萬元)。
③資料三:廣告費支出,因已經全部用銀行存款支付,其賬面價值為零,計稅基礎=2000-10000×15%=500(萬元),累計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0-0=500(萬元)。
④資料四:
該應收賬款賬面價值=10000-200-100=9700(萬元),由于計提的壞賬準備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計稅基礎為10000萬元,累計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00-9700=300(萬元)。
⑤“遞延所得稅資產”項目期末余額=(1600+300+500)×25%=60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期末余額=400×25%=100(萬元)
(3)本期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400×25%-0=100(萬元);本期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600-30=570(萬元);由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對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也應該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因此,本期遞延所得稅收益=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570(萬元);所得稅費用本期發生額=1515-570=945(萬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945
遞延所得稅資產 570
其他綜合收益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515
遞延所得稅負債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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