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房地產估價師課程,全面的了解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1.國發[2007]24號要求,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各地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適當提高比例。 ( )
2.征收土地使用費起初是因為對外開放舉辦中外合資企業提出的。 ( )
3.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 )
4.使用集體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核發《集體土地所有證》。 ( )
5.《土地管理法》規定,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土地用途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生活土地。 ( )
6.對于國有企業改造或改組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經批準可保留劃撥土地使用權,但保留劃撥土地方式的期限不超過10年。 ( )
7.征收土地導致的法律后果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消滅,城市房屋拆遷導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遷房屋所有權的消滅。 ( )
8.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機構應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5日。 ( )
9.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未達成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不能實施強制拆遷。 ( )
10.《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中,屋面防水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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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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