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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價師考試管理基礎與法規輔導:課堂筆記四(9)
3、建設用地供應政策
這是控制建設用地方向的主要手段,通過制定建設用地的供應政策,不但有利于控制建設用地總量,防止大量占用農用地,同時,還可能優化投資結構,防止重復建設,促進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
建設用地政策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制定。對國家明確禁止建設的項目,要禁止為其辦理農用地轉用和供地,對國家鼓勵投資的建設項目,應當優先為其辦理農用地轉用和供地。在建設用地供應不足的條件下,應當優先保證國家急需建設項目的用地,使建設用地供應政策對國家經濟調控起到輔助的作用。
例題: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批準的文件修改規劃。
A.國務院
B.國土資源部
C.省級政府
D.省級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答案:A
解析: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文件修改規劃。
(三)農用地轉用的批準權限(熟悉)
根據中央確定的土地要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土地管理法》對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實行兩級審批的制度,即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現將有關審批權限分別予以介紹。
1、國務院的批準權限
(1)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農用地的。包括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規定,由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項目,并且是在城市建設用地區之外需要單獨選址的項目。同時包括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礦山等項目,也包括中央軍委批準建設的軍事項目用地。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鐵路、公路、各種管線及大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需要在城市建設用地區外單獨選址的項目用地。
(3)城市建設用地區內統一征地的,包括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區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其他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用地。這里要說明的是,這些城市中只有城市本身用地需要報國務院審批,而市轄縣的縣城則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市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由地(市)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但對于一些市設的開發區、衛星城將按城市市區同樣對待,需報國務院批準。
(4)涉及到基本農田的。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5條規定,農用地轉用需要報國務院批準。
2、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權限
(1)除了報國務院審批之外的其他城市的市區占用農用地的。
(2)縣和縣級市所在的城鎮及其他城鎮建設占用農用地的。
(3)地、市以下政府批準可行性研究或建設項目需要占用農用地的。
例題:《土地管理法》對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實行審批的部門包括()。
A.國務院
B.國土資源部
C.省級人民政府
D.市級人民政府
答案:AC
解析:《土地管理法》對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實行兩級審批的制度,即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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