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有效的復習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地整理出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的資料,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復習要點:
1、掌握收益還原法的原理、特點和適用范圍
2、重點是熟練運用收益還原法的基本公式和計算步驟
一、收益還原法概述
1、收益還原法的定義和原理
是在估算土地在未來每年預期純收益的基礎上,以一定的還原率,將評估對象在未來每年的純收益折算為評估時日收益總和的一種方法。
來自土地的收益相對于土地使用者而言,稱為土地收益;而相對于土地所有者而言,稱為地租。
2、收益還原法的基本公式
(1)土地年純收益不變,使用年期無限的土地價格計算公式:
P=a/r P-土地價格 a-土地純收益 r-土地還原率 a = P·r
(2)土地年純收益不變,使用年期有限的土地價格計算公式:
P= a/ r·[1-1/(1+ r)n] n- 使用土地的年限或土地收益的年限
(3)土地純收益在若干年內有變化的土地價格計算公式
(4)未來若干年后的土地價格已知的條件下的計算公式
(5)純收益按等差級數遞增或遞減的土地價格計算公式
(6)純收益按一定比率遞增或遞減時的土地價格計算公式
(7)純收益、還原率有變化的土地價格計算公式:
P= a1 /(1+ r1)+a 2/(1+ r1)(1+ r2)+…+ a3 /(1+ r1)(1+ r2)…(1+ r n)
本公式實際上是收益還原法基本原理的公式化,也就是收益還原法公式的最一般形式,前面六類公式都是它的特例。
3、收益還原法的特點與適用范圍
(1)收益還原法的特點
A.收益還原法以地租理論和生產要素分配理論為理論依據
B.收益還原法以收益途徑評估價格,求得的價格稱為“收益價格”
C.收益還原法評估結果的準確度取決于土地的純收益及還原率的準確程度
(2)收益還原法的適用范圍
只適用于有收益或潛在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產的估價。但對于沒有收益的不動產的估價則大多不適用。
收益還原法是具有理論依據而應用面很廣的一種估價方法,但它也有一個缺點,就是穩定純收益和適當還原率的求取比較困難。
二、收益還原法估價的程序和方法
(一)估價程序
1、計算總收益
2、計算總費用和折舊費、房屋收益或其他資產的收益等
3、計算土地純收益
4、確定合適的還原率
5、選擇公式求取地價
(二)計算方法
1、總收益計算方法
采用客觀收益,確定客觀收益一般要考慮三個條件。
總收益產生的形式包括土地租金、房地出租的租金以及企業經營收益。計算總收益時,還應準確分析測算由評估對象所引起的其他衍生收益,確定的原則是只要由評估對象所產生的并為其產權主體所取得的收益都應計入總收益之中。另外,還應充分考慮受益的損失。
2、總費用計算方法
(1)單純土地租賃中總費用的計算:包括土地稅、管理費和維護費
(2)房地出租中總費用的計算
包括管理費、維修費、保險費、稅金和房屋折舊費,都以年為期計算。
房屋年折舊費采用平均折舊法計算,分兩種情況:
A.房屋耐用年限沒有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計算公式為
房屋重置價–殘值 房屋重置價×(1- 殘值率)
年折舊費 = ———————— = ————————————
耐用年限 耐用年限
B. 房屋耐用年限超過了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需按土地使用權出讓調整房屋可使用年限,并且計算時不考慮殘值,相應計算公式為
房屋重置價
年折舊費 = ————————
房屋可使用年限
(3)土地純收益計算方法
房地出租中的土地純收益求取:
土地純收益 =房地純收益–房屋純收益=總收益-總費用-房屋純收益
房屋純收益 = 房屋現值 × 建筑物還原率
房屋現值 = 房屋重置價 × 房屋成新度 = 房屋重置價 - 房屋總折舊
房屋總折舊額 = 房屋年折舊額 × 房屋已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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