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應試點題班) 的第3課時
學員問題:
請問程老師,土地出讓金不是政府部門制定的嗎
名師解答: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從以上定義中可以看出:土地出讓金有政府行為,特別是對于我國土地市場不發育的國家。但不能說出讓金的多少或比例關系完全是由政府部門說了算,它必須遵循市場規律,出讓金的高低本質上是由地租來決定,可以說出讓金是地價的一種表現形式。
可能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某些地區,土地出讓金多少是按照政府部門公布的數據來進行計算,但我們要清楚出讓金所包含的內在東西。
不知我的回答您是否滿意?
相關知識:
多項選擇題
31.公告地價由政府定期公布,它一般是( )的依據。
a.土地抵押 b.土地租金 c.土地出讓金 d.征收土地增值稅
e.征用土地補償
答案:de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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