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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價師考試管理基礎與法規輔導:課堂筆記二(2)
(二)土地管理的目的(掌握)
土地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
1.維護土地公有制;
2.調整土地關系,提高土地利用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3、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三)土地管理的性質(熟悉)
土地管理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兩重性。
1、自然屬性
從純勞動過程角度考察,土地管理要服從分工協作,合理組織的自然規律,體現其自然屬性。
2、社會屬性
從人與人在勞動過程中必然要結成一定的社會關系的角度考察,它要服從社會發展規律,體現其社會屬性。
例題:土地管理的目的是()。
A.維護土地公有制
B.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C.調整土地關系,提高土地利用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D.單純加強耕地保護
答案:ABC
(四)土地管理的職能(掌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土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規定,土地管理的職能是:
(1)擬定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發布土地管理的規章;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復議;研究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政策;制定土地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和辦法。
(2)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3)監督檢查各級國土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利用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并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4)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5)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6)擬定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制定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指導基準地價、標準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8)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例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土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規定,土地管理的職能包括 ()等。
A.擬定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發布土地管理的規章B.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
C.監督檢查各級國土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利用規劃執行情況D.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答案ABCD
(五)土地管理的方法(掌握)
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管理土地。
行政方法指領導者(管理者)運用行政權力,用命令、指示、規定、通知、條例、章程、指令性計劃等方式對于系統進行控制.行政方法依靠行政權力,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單一性和無償性等特點,.行政方法只有在它符合客觀規律,反映人民群眾利益時,才能在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
經濟方法指管理者按照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調節和引導土地利用活動,以實現管理職能的方法,管理者用經濟利益鼓勵、引導、推動被管理者,使其行為和利益與管理者所要達到的目標一致起來,這是一種導向的間接控制方法。經濟杠桿是經濟方法的工具,在調節經濟利益、實現管理目標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常用的經濟杠桿有:地租地價杠桿、財政杠桿、金融杠桿和稅收杠桿。其中,通過地租地價杠桿可以實行土地有償使用,使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得以實現調節土地供需矛盾,指導土地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優化土地利用結構,鼓勵對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度。
法律方法是管理者通過貫徹、執行有關土地的法規,調整人們在土地開發、利用、保護、整治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土地關系,規定人們行動必須遵守的準則來進行管理的方法。在土地管理中運用法律方法,主要是運用立法和司法手段,來鞏固和調整各方面的土地關系,制定法律必須正確認識和真實反映事物本身的客觀規律。法律方法比行政方法具有更大的強制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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