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黃河大酒店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權于2002年6月1日取得,年限為40年,容積率為2.00。酒店共20層,總建筑面積為30000平方米。收集到酒店其他有關情況如下:
(1)1~5層為酒店大堂、中西餐廳、歌舞廳、娛樂場所等,建筑面積為;000平方米,平均每天總經營收入為10萬元,總經營成本為6萬元:
(2) 6-20層為酒店客房,建筑面積為22500平方米,其中:酒店客房有單司68間(其中普通單間有38間,118元/天,豪華單間30間,158元/天),標隹雙人間158間(其中普通標間為98間,188元/天,豪華標間60間。258元/廷),套房58間(其中普通套房為38間,288元/天,豪華套房有20間,388元7天),總統套房8間(988元/天),全部入住率為70%;
(3)該酒店取得土地使用權后2年內建成并投入使用,結構為鋼混結構,經齊耐用年限50年,建筑物殘值率為0%:
(4)該酒店設計不合理,由于層高較低,相對于市場一般結構的建筑物,頁計在剩余的使用期內,其建筑物價值每年預計減少7萬元。
請以該酒店的實際經營數據和有關參數,按照剩余法的思路,計算其土地在1008年6月1日的使用權總價格和地面單位價格(假定:大堂等經營管理的利閏為總收入的10%,其不動產綜合還原率為8%;客房部分不考慮經營管理成&,其不動產的綜合還原率為7%;該酒店建筑物重新建造綜合成本為3800元/F方米;未來資金貼現率固定設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