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土地估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土地估價師考試管理基礎與法規輔導:課堂筆記四(10)
(四)農用地轉用的審批程序(熟悉)
1、提出申請
由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縣、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等報批材料。
2、逐級報批
按規定由縣、市人民政府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及補充耕地等情況進行審查。
3、組織實施
農用地轉用經批準后,由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準管部門具體組織農用地轉用的實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須履行補充耕地的義務和責任。
(五)土地征收和征用概念(掌握)
根據憲法修正案,2004年8月28日,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區分了"征收"和"征用"。
土地征收則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批準權限,并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后,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土地征收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理由,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所有權的行為。
土地征用是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處,又有不同之處。共同之處在于,都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經過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給予補償。不同之處在于,征收的實質是強制收買,主要是土地所有權的改變,不存在返還的問題。征用的實質是強制使用,只是使用權的改變,被征用的土地使用完畢,應當及時返還被征用人,這是一種臨時使用土地的行為。《憲法》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地進行征收。土地征收就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的強制手段。
因此,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權的改變,土地征用則是土地使用權的改變。
例題(判斷):土地征用是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所有權的行為。()。
答案:X
解析:土地征用是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理由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六)征地行為的特征(熟悉)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政府行為。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征地權。
2、補償性。國家征收集體的土地,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向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補償費,造成勞動力剩余的必須予以安置。
3、強制性。國家建設征收土地,被征地單位必須服從,不得阻撓。這表明征地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
4、權屬轉移性。國家建設需要征用農村土地后,原來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為國家所有,國家通過兩權分離,使用單位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
5、必須依法批準。為有效地控制征收土地的數量和防止侵害被征地單位的利益,《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土地管理法》都作出了征收土地要依法審批,并規定了明確的批準權限,實行征收土地實行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兩級審批制度。國務院的批準權如下:
(1)基本農田;
(2)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hm2(公頃)的;
(3)其他土地超過70hm2(公頃)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報國務院備案。
在征收土地的審批中,要征用農用地,首先要辦理農用地轉用,或同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6、征地行為的公開性。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
例題1:某特大型電廠是“十五”期間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在M省B市投資建設,因用地量較大和生產工藝設計的要求,需要征收47畝基本農田和1320畝耕地,根據法律規定,該建設項目征收的土地,應由( )批準。(2002年土地管理基礎試題)
A.B市人民政府
B.M省人民政府
C.國務院
D.國地資源部
答案:C
解析:征收基本農田,必須以國務院批準。
例題2: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的必須經()批準方可征收。(2000年土地管理基礎試題)
A.縣級人民政府
B.市級人民政府
C.省級人民政府
D.國務院
答案:D
解析:征收基本農田,必須以國務院批準。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 土地估價師考試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考試用書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